巡察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权威发布 > 巡察公告
中共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29 15:32: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6日—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科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的43个问题,36个已完成整改,7个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确保“第一议题”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

2.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交流研讨。

3.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院领导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数智农业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书》,将整改任务分解至部门,坚决落实“六见”要求,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

2.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的职责边界。同时加强相关人员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

3.加强调查研究,发挥农业科技智力支撑作用。巡察整改以来,已有2篇调研成果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修订并印发《杭州市农科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评价办法》,明确调研成果的业绩赋分,激励科研人员主动担当作为,为“三农”发展当好参谋助手。

4.成立院科技进步奖攻坚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分析梳理成果奖励申报存在的问题短板,提高奖项申报质量。完成成果奖励申报6项次,积极联合相关高校院所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重大项目需求4项。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每年初班子成员作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大党建”考核等制度,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事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定期研判、全程纪实等工作制度。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党组成员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加强日常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备案制度。

4.向年轻干部发放《廉心向未来·年轻干部廉洁教育导读》书籍,并组织年轻干部参观省法纪教育基地、观看《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电教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征文等活动。

5.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了“争当五个农科先锋”的目标,深入开展党建引领破解科技创新发展难题。

6.召开违纪违规情况通报会,用身边案例教育干部职工。

四、关于“制度管理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系统梳理制度体系,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16项。

2.核实专家劳务费发放情况,退回相关人员的专家劳务费并补充专家证书、课时凭证等发放依据和结算清单。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专家费、培训费管理等制度,严格把好报销的第一关。

3.修订完善《会议和培训管理办法》《内控管理总则》等内控制度,对《财务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规定》等编制了标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

五、关于“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应招未招标事项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书面剖析材料,通报并逐级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合同管理审核,对达到招标要求的,严格按规定执行。

2.制定《食堂管理办法》,明确每年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的物业、食堂托管和食材供应的招投标工作。

3.修订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对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调整岗位。从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项目发包监督、工程变更、工程合同、项目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8个方面进行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规定执行,开展招标项目监督检查。

六、关于“资产管理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旱粮作物的生长习性,与国内水稻科研团队合作,将我院的水田与水稻科研团队的旱田进行交换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针对科研人员多次往返南繁基地住宿酒店而未使用基地宿舍的情况,对住宿费进行仔细核查确认。同时,请海南当地建设工程公司对宿舍楼屋面防水、地板、电线等进行维修,满足科研人员住宿需求。研究制定《南繁基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科研人员在南繁育种期间的要求,核减南繁基地专项差旅费预算。

3.全面梳理全院原值5万元以上实验设备的性能参数和用途等信息,对仪器性能不达标、维修维护成本高、故障率高、使用年限超过10年且符合报废要求的部分老旧仪器设备进行妥善处理,实现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并形成全院共享仪器一览表,在院内网公开,供各业务部门共享使用。

七、关于“科研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涉嫌以“横向项目”名义获取科研副产品销售资金的情况,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出入库管理不规范或成本支出不合理问题的2个横向项目,责令全额退回绩效分配资金,上缴国库,并核减项目科研绩效评价量化分值。

2.组织相关部门科技人员加强对《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的学习教育,规范科研材料(科研产品)和科研副产品的出入库管理,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院相关管理部门开展科研副产品管理和固定资产报废的督查。

八、关于“作风建设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退回相关人员收取的劳务费,并进行批评教育。在全院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意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2.对于科技特派员未能真正下沉农村基层的情况,举办科技服务下沉巡察问题整改部署暨专题培训会,全面查摆科技特派员下沉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对照上级对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工作要求等,梳理问题27个、整改举措58条。要求主动对接地方科技、农业及派驻乡镇,做好服务日志,提升服务成效。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需求,举全院之力做好支撑保障。

3.结合院“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制定服务“三农”工作方案。由党组班子成员牵头,以科技特派员、学科团队为主力军,依托科技、示范等项目,融汇新成果聚焦新服务,将论文写在成果富农服务中。

4.下沉乡镇、基地、企业等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17篇,梳理产业问题55条,提出产业发展富民措施66条。通过产业帮扶、成果示范,有效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建立成果展示基地,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在乡村产业中显成效、建新功。

九、关于“自身建设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年初制定党组工作要点,年底形成党组工作总结,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形成高质量、切合年度工作实际的剖析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3.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要求。

十、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组工干部专题学习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并拟制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建立处级干部选拔任用“一人一档”材料。全面梳理近3年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材料,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

2.针对违规晋级问题,对相应人员进行处理,按规定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作检查。

十一、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干部人才工作,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党组会研究分析“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定期研究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市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39人次,及时掌握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有计划地推动年轻干部交流轮岗、上挂下派、回炉锻造,多渠道、多方向、针对性地培养人才。

2.持续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深化专技“能上能下”改革。巡察整改以来,录用博士后1人、博士1人,发布高层次人才公告,计划再引进研究生5人,科研团队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将更加合理。

3.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共提拔4名正处级干部和3名副处级干部,目前优秀年轻干部比例达到13.8%,计划2024年再提拔1-2名年轻干部,使优秀年轻干部比例达到15%以上。开展为期3天的年轻干部比学赶超活动促进交流和成长。完善年轻干部发现和培养机制,向市委组织部推荐2名优秀年轻干部。

4.有效执行干部内部交流轮岗机制,党组会研究3名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5名干部交流轮岗。

十二、关于“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权限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召开违纪情况通报会。进一步加强对考勤制度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和专项补贴。

2.加强请示沟通,争取上级纪检部门的指导,同时加强学习提高办案能力。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对违规事项进行处理。

3.认真剖析近5年来个人事项抽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将个人事项填报存在的问题提交党组会研究。对抽查中存在问题的人员,给与处理并通报。

4.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职工取消年度考核优秀,并给予批评教育。加强干部动态管理,按规定对所有应备案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修订完善《出国(境)管理办法》,并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和工作提醒。

十三、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举办全院党务工作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市委网信办等专家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理论素养和党务工作能力。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互查互学,重点围绕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内容进行指导交流,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等,并通过西湖先锋、红色根脉强基系统等智慧党建平台,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2.修订完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党内荣誉表彰实施办法》《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留存党费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要求。

3.严格把关评优评先标准,遵照《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实施细则》和修订的《党内荣誉表彰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党内先进推荐标准,确保评优评先工作规范严谨。

4.规范党费的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对党员教育经费预算进行严格把关。修订完善《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留存党费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党费的预算、使用和审批流程。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5人,建立完善制度16项,清退款项15.01万元。

下一步,市农科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整改工作力量不散、工作力度不减、目标要求不变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以实际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核实,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紧盯不放,建章立制持续推动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同时加强跟踪问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313234、87311209;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洙泗路261号,邮编:3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