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经信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及时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巡察整改重点难点问题,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0个方面36个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6个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参观见学和专家辅导相结合等方式,今年已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14次,经信大讲堂专家辅导7次,专题党课辅导3次,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同志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要论述,提高构筑实体经济铁柱钢梁思想认识,凝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合力。
2.系统研究“产业生态圈-产业链-细分赛道”的产业体系,谋划22条产业链,56个三级赛道,97个四级赛道,在产业动态演进过程中持续做好研究。会同市统计局,制定五大产业生态圈统计体系。推动“8+4”政策包中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制定出台和配套政策的谋划,结合“千名干部助千企”活动做好政策宣贯。
3.编制印发《杭州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大会部署,动员全市上下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振兴发展计划,推动我市数字经济往高攀升、向新进军、以融提质。
4.深入实施“鲲鹏计划”“雄鹰行动”,组织浙江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深化“千名干部助千企”精准服务活动,选派首批市级助企服务员,发挥市级助企服务员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实现助企服务全覆盖。梳理汇总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企业点单、部门领办的方式,全力解决企业困难和急难愁盼问题。
二、关于“履行主责主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为载体,深入实施“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六大攻坚行动。市经信局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一园一主业特色产业平台培育、规划引领保障工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按年度要点有序推进。
2.推动部省共建“中国视谷”,相关工作写入工信部与浙江省政府签订新一轮部省合作协议。杭州成为“区域(城市)产业名片打造计划”的首批试点城市。以数字安防产业链为重点,成功获批工信部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滨萧特别合作园为启动窗口,推动“中国视谷”实体化落地。
3.向工信部推荐322家企业申报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完成产业治理平台“专精特新”和“小升规”看板开发工作。起草《杭州市关于推动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完成“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建库工作,“新上规企业数”已纳入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特色发展考核指标并明确了考核办法。
三、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要求各区县(市)地毯式摸排,更新迭代工业运行“十本账”,全面掌握工业经济运行发展情况。利用工业用电数据,对全市工业经济当月发展态势进行监测和预判。根据重点工作,通过IRS或数据接口归集发改、科技、国网、投促等相关部门数据。强化区县(市)业务指导,确保项目落地后第一时间纳入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板块。
2.扩大企业技术中心队伍,以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加快新产品新技术应用,《2023年杭州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共纳入996项产品,2023年省级工业新产品已立项177项、验收142项。
3.抽调干部实体化办公,用好实体化专班机制,强化与市应急局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责任宣传,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开展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持续开展“工业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
四、关于“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暨党员春训,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强化政治忠诚、提升党性观念、筑牢廉政防线。
2.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常态落实廉政风险排查”纳入班子成员、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责内容,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印发《市经信局2023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动态梳理排查,完善上报权责清单和风险清单。
3.机关纪委发挥监督作用,对处室(直属单位)权责清单、风险清单内容加强审查,对排查不够全面的处室,退回重新排查并加强梳理指导,提高排查防控质量。印发《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并结合“管行业、管党建”等要求,建立健全“一人一单”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具体任务。
4.印发局“青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鲲鹏学社“清风润心”年轻干部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身边年轻干部违纪案例讲授专题党课,组织观看《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警示教育片,赠阅《廉心向未来》等“廉洁教育礼包”,教育提醒年轻干部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5.结合经信实际,印发《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亲清政商交往正向清单和负面清单》,提出“十要”正向行为规范,划清“十严禁”负面行为红线,确保党员干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印发《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防范公职人员插手干预涉企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严禁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干预涉企重大事项的6类行为,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冲突回避、记录报告、数据监督等7项风险防控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
五、关于“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局关于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46号)和《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杭经信计财〔2019〕66号)要求,做好技改政策申报和审核工作。公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拟定《2023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改项目申报审核要点》,指导属地经信部门做好项目审核工作。
2.完善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强化查重预警功能,避免企业交叉申报、重复补助的情况,实现发票验重全覆盖。从仅新能源汽车地补政策扩展到技改项目、生物医药专项、数字化攻关项目等所有涉及第三方审计类项目。完善预警处置流程,增加预警报告、处置方式确认、处置归档环节。增加辅助审核信息,展示被审核企业同时申报的其他项目信息,为审核人提供关联对比。
3.通过审计任务部署会、项目联审会等形式强调审计纪律和要求。通过处室打分进行事务所评定,督促相关事务所改进审计质量。利用2023年市审计局对促进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差错,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4.组织修订《杭州市经信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评审组织流程、评审委员会设置、评审记录等内容,规范专家评审流程。增加财务审计专家的从业年限的要求,加强对专家队伍的管理。优化调整专家队伍,持续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专业领域专家,严格按照《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要求对入库专家进行条件资质审核。
六、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工信专项资金拨付较慢的问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一方面对接省厅,及时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方案,另一方面向各区县(市)经信部门下发《关于开展结余资金和配套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资金清理力度,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拨付一个。建立定期摸排、定期通报机制,2023年将上级资金拨付列入区县(市)年度考核。
2.拟定2023年技改项目申报审核要点,进一步明确申报范围和条件,市、区两级确定专人进行政策咨询解答,切实做好对拟申报企业和审核不通过项目实施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在全市制造业投资工作会议上专题布署,切实提高属地审核水平,并严格落实属地审核推荐责任。
3.完善《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启动2022年度的“鲲鹏计划”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完善测试亲清在线平台,打通各类数据接口。
4.重新设置技改项目2023年绩效指标,根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新增技改带动制造业投资增速、技改投资增速、技改投资总量占全部制造业投资比重等关键性具体指标。开展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同时,做好2022年度省工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资金绩效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提升资金绩效。
七、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杭州市地下空间移动网络信号覆盖工作方案,由市经信局总体牵头,各区、县(市)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市通发办、杭州电信、杭州移动、杭州联通、华数集团、杭州铁塔落实任务,稳步开展推进地下空间移动网络覆盖工作。
2.制定《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诉求闭环协调解决机制(试行)》,着力从问题收集、分析梳理、处置反馈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局内部解决企业困难问题闭环机制。抓好政策落实,重点跟踪问题是否真正得以圆满解决,以此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重新拟制《杭州市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召集区县(市)经信部门、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座谈,充分听取和采纳区县(市)和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的意见,确保规则制定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加大园区走访频次,深入园区和企业调研,了解园区真实需求,解决园区发展难题。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园运营能力提升培训班,宣贯我市绩效评价办法和制造类园区政策,使评价办法和政策条文深入人心。
八、关于“局党组发挥领导作用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中共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议事规则》各项议事规定,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采取党组会议形式作出决策。
2.严格落实《中共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办法》,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决策范围,未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的不予执行。
3.严格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责任处室(单位)应当在会前深入调查研究,需要征求意见的应当事先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供会议研究和审议。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完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完善财务支出规范制度,明确支出的方式、依据及标准,规范支出流程。对下属单位审核手续不全、原始票据不齐、会计记账差错、记账顺序有误等不规范问题予以纠正和处置。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违规兼职进行全面自查。结合主题教育,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开展干部监督管理政策规定宣贯,加强警示教育。
2.发挥“鲲鹏学社”成长赋能作用,制定《2023年市经信局鲲鹏学社活动计划》,聚焦杭州“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组织“青年互学、导师领学、专家解读”,组织产业主题研学。优选“鲲鹏学社”学员参加“杭州论坛”报告会等,学习掌握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发展应用。依托市直机关党务讲师团、科研创新平台等师资资源,定期举办“经信大讲堂”。
十、关于“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研究拟定《杭州市数字经济综合党委2023年度工作要点》,根据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和省市委两新工委行业党建目标任务,领办“高质量党建引领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拟定《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快产业数字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协同市委两新工委出台《未来工厂党建工作指引》。
2.根据市互联网企业工委年度任务分工,召开重点联系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会,集中传达市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定期加强“联学共享”等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推动“党企共学共商”等制度落实。
3.制定下发离退休干部开展主题教育“五个一”活动方案,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法规和企业协会兼职等规范性制度的学习教育。
4.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联述联评联考、党组织星级评定等评价体系,监督推动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落实党员发展全过程的培养教育管理,从严做实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员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保管、查阅、补办“五个规范”工作。
5.加强社团、民非、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过程指导和监督,激发组织活力。定期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推动纠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1人,教育提醒8人,建立完善制度14项,清退款项24.659万元。
下一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促进全市经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始终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对集中整改阶段未完成整改的落地较慢、审查机制落实不严、服务企业还不够精准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后续阶段完成的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将巡察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聚焦主责主业,把巡察整改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巩固和运用整改成果,全力打赢“两场硬仗”,为奋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经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7031、85257145;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邮编:3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