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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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1-05 11:51: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起,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政治引领,扛起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任务要求、责任要求,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13个方面41个问题中,3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7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中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建立“第一议题”清单,按规定组织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溪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出台《西溪湿地周边地区景观控制规划(修编)》《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指导超容建筑物处置,依法依规完成保留建筑办证。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要求完成相关“非农化”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监管制度,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的通知》,压紧压实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保持查处违法占耕的高压态势。

二、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实施规划编制攻坚年行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国家部委审查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县(市)总规、分区规划在全省率先完成上报;截至目前已完成94个城镇单元和80个乡村单元详细规划成果上报或批复。

2.制定《关于优化杭州市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含工作流程、正负面清单),统筹落实空间规划要求和属地发展诉求,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和落地性。

3.召开专题培训会、现场宣讲会,及时准确解读《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良渚遗址周边地区景观控制规划》。数字赋能规划传导,在“空间智治平台”中将相关管控要求矢量化落图,确保传导到相应单元详细规划中。印发《关于实施规划编制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行政+技术”的工作协同机制,强化行政协调对规划编制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土地要素保障打赢经济翻身仗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杭州市存量“三块地”降存控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将存量三块地盘活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区、县(市)。截至目前,全市已盘活存量三块地20万亩,完成闲置土地处置54宗1600余亩。我市被列入自然资源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滨江区、临平区成功创建国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2.科学编制土地收储计划。召开2023-2025三年滚动计划调整和补充专题论证会议,按规定对年度计划及时进行滚动调整。

3.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联合印发《杭州市工业空间规划(2024—2035年)指导意见》,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确保工业用地需求、优化工业空间布局。组织开展杭州市工业空间保障三年行动(2024-2026年)行动,分解落实各区(县、市)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目标任务,加速推进碎片化工业用地置换入园。

四、关于“对自然资源的监管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2018—2022年国家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方案》,按要求推进整改。建立新增违法占用耕地第一时间整改响应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实行即查即改。

2.向属地区、县(市)政府下发提示函,督促落实临时用地复垦。出台《关于完善临时用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县两级审批权限,完善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建立市级监督检查机制。

3.严格执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废旧矿山项目的日常监管,推进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工作的通知》,落实废弃矿山治理修复资金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废弃矿山治理修复方案和土石料利用方案市级审查制度。

五、关于“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回迁安置推进力度,每月定期研究回迁安置工作,实地督查安置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安置32618户,其中5-8年23419户,5年以下9199户。

2.出台《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部署开展群众“办证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100%完成年初排查的20510套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任务,全部房屋均已具备办证条件。

3.压实信访责任,领导包案下访11次,按时完成信访积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初信初访满意率达到92%,重复率降到18%。通过局门户网站、意见建议收集二维码小程序等线上线下方式,多渠道收集吸纳群众意见、建议。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成员交流发言做到100%全覆盖。局党组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

2.传导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督促下属事业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问题整改,纳入党建清单,完善制度规定,规范开展学习。

3.严密排查网络安全风险,完成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落实专人对安全事件、安全隐患全程跟踪、及时处理。开展网络安全实战演练,以演练促整改、促规范、促提升。

七、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对分管领导工作评议机制,处室、单位负责人按季度开展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评议工作。建立健全个报抽查、考勤管理、全员评价等制度,修订《领导干部日常谈心谈话制度》,结合主题教育暨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党风廉政提醒。

2.压实责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完成警示录编印,及时下发至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求结合“清风自然”警示教育“4+N”活动,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对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末两位的基层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督导。对2021年、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排名末位基层局,进行了约谈。局党组成员以专题研究、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其分管联系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纪违法案件备案及整改落实的通知》,督促基层局做好纪检监察事项及时上报,对未按该制度及时做好上报工作的基层局进行通报。

3.聚焦关键领域开展储备资金管理、垦造耕地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开展“清廉登记”专项行动。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基层局制定风险防控清单。梳理巡察审计等暴露出的制度短板漏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更新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落实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企业接待工作制度。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全局办公用房清理方案,组织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

2.对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租赁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开展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规范情况的专项检查。将公车租赁和公务交通费用使用情况作为重点专项检查内容,列入局对事业单位年度内控审计。

3.举办公务支出管理培训,强调规范要求。

九、关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所有土地储备资金已存放在中标的6个账户,实现了土地储备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

2.出台《土地储备资金预付管理办法》,5宗预付时间较长、地块用途改变的地块预付资金本金及相关利息已收回。

3.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完成长期挂账款项情况梳理,逐条分析挂账原因,明确工作责任清单,分类制定处置方案与实施细则。

4.严肃财经纪律,按规定支付专家费。

十、关于“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严格按要求开展项目采购工作。

3.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规范采购程序,加强日常监管。在公文系统中上线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模块,对年初预算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

    4.按照最新的采购相关规定,完成采购作业指导书的修订,明确档案移交各环节的责任分工,部署开展对2019年--2022年存量采购档案集中移交归档工作。组织开展局属事业单位采购项目档案归集工作情况专项检查。

十一、关于“党组班子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按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审议。组织局属各事业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情况与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将“三重一大”制度完善情况和执行情况纳入局对事业单位年度内控审计、季度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

2.局党组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与基层局民主生活会。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要求,规范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巡听旁听6次,谈心谈话36人次。

3.以“空间智治”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完善规划资源“一张底图”,搭建“1+4+N”工作看板,打造“多规合一”、一码协同审批、耕地保护“一张图”等多跨应用场景,增进规划、国土业务融合。开展17名处级干部交流轮岗。

十二、关于“干部人事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局党组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开展规资系统人事干部工作培训,同时抓好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指导。

2.加强干部梯队培养,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招录、遴选、转任等多途径选人用人。

3.严格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修订完善《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国(境)审批及证件管理办法》,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十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月度例会对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以主题教育为统领,全力推进规划编制攻坚、强化要素保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三服务”活动,打造“五心锋行 铸规资铁军”机关党建品牌。

2.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印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支部工作规范手册》。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业务的指导与监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指导12个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选举等工作。举办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着力提升全市规划资源系统党务(纪检)干部能力素质。

    下一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效结合,继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奋力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扛稳责任担当。常态化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二是持续整改落实。坚持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动态台账管理制度,纳入月度、年度考核,盯紧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三是促进工作提升。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锚定“全省争先、全市争优”目标,奋力夺取全年工作高分报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254863;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人事处。

 中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