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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1-05 14:16:5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建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建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建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26个问题中,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市委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论述精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前完成全年省、市民生实事任务,新增停车位6.8万个,全市快速路网建成通车总里程已超500公里,全市既有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2.积极倾听社情民意,召开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民群众等参与工作推进。加大重大城建民生成果宣传,推送民生类新闻稿70余篇,在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发布230余次。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

3.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编制杭州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向住建部上报全国第二批城市更新试点申报方案。《城市更新条例》列入市人大立法预备计划,4个城区、5个片区和10个项目入选浙江省首批城市更新试点。

4.切实推进征迁安置长效管理,印发《杭州市拆迁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竣工并联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征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城中村改造和回迁安置季度工作例会,开展现场巡查并推动问题整改。

二、关于“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报送《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和《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为2024年市人大立法计划建议正式项目,《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修订)为调研项目。新出台《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及《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废止《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落实“新修订地方性法规实施后1年情况报告,5年进行系统全面立法后评估,提出相关修订建议”等要求。

2.开展完整社区全国试点社区建设,全面加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到2025年底开展500个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覆盖全市40%的城镇社区。

3.出台《关于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公布杭州市装配式建筑适用技术推广目录(2023)名单的通知》和《装配式建筑质量问题防控技术指引(试行)》等文件,推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发布《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2022年杭州绿色建筑发展竞争力指数已上升至全国主要城市第7位。

4.推动全市域范围内“评定分离”试点和修改完善评标办法等措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印发《杭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修订)》,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发布《关于规范工程地质勘察作业暨启用“勘察智护”系统的通知》,并组织相关单位共计200余人进行系统宣贯培训。

三、关于“持续深化改革的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以CIM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市建委总平台,梳理信息系统应用清单,完成亚运道路隐患专项多跨应用等场景建设。紧盯工程建设领域痛点堵点,梳理改革需求,迭代项目、企业、人员等基础库,推进浙里建人员数字化监管试点。

2.纵深推进招投标改革,出台《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天秤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格后审施工类评标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印发《杭州市本级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市级线索移交机制,及时向纪检、公安部门提交违法线索。全面启用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3.扎实开展消防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质量评测指导的通知》,赴各区、县(市)开展区县消防审验能力测评。委托市本级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参与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四、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党组专题听取直属单位党组织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互学互查。制定出台《市建委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原则、方式、情形、实施及要求。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全覆盖。

3.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深入开展年轻干部廉政教育“七个一”专题活动,赴警示基地参观,举办“传承好家风 青年说清廉”演讲比赛,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会,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举措。

五、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城基中心出台《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进一步优化流程、降低风险。对问题所述涉嫌围标的公司法人进行了约谈。

2.市城基中心专门成立往来款清算组,全力落实往来款清算(含应上缴财政资金)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建委直属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作用,加强对往来款等事项的监管。对3家直属单位进行了审计。

六、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过硬”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2023年组织召开推进协调会议近50次,每月将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市政府,涉及重要问题的事项及时报请市领导专题协调。

2.开展作风效能明察暗访,对办公秩序、工作纪律、作风效能等开展实地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市建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综合考核实施意见》《市建委先进处室、单位评比办法》,建立“晾晒、督查、通报”机制,推动干部担当作为。

3.制定《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充电设施发展总体要求、充电设施配建标准。制定《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助资金分配实施细则》,激励引导企业提高运维水平。

4.修订《市建委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选题会商、责任分工、成果转化等机制。聚焦民生实事、信访诉求、城建新领域等重难点问题,统筹行业力量深入一线调研,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制定年度课题计划,推动开题、评审等全过程管理。结合课题管理办法,拟定建委课题管理实施细则,督促指导课题成果转化,积极向省市部门报送各类课题成果。

七、关于“党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印发《市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化党组成员领学导学机制,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单位相关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主题交流研讨,提升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领悟力。

2.严格执行《杭州市城乡建设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党组会议议题申报管理。严格执行《中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基本制度,梳理《排查整治重点问题清单》。召开两新组织半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两新纪委委员会议,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出台《建设行业两新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九条举措》,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全面摸排离职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建立《2023年离职党员组织生活情况备案表》《离职党员联系情况记录表》“一人两单”登记管理制度。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开展党组集体研究讨论。

2.党组会通报并研究“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将结果分析研判落实情况纳入直属单位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查。

3.加强对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最新政策制度的学习、宣贯。以主题党日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宣贯干部兼职、违规挂靠资质证书等有关规定。加大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礼卡等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

4.修订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印发《市建委干部常态化交流实施办法》,对任职年限超过规定年限的干部,专题研究轮岗方案,并结合干部选任调配落实到位。

九、关于“房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拆迁安置房、自管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房产管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委机关、直属单位国有房产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清查工作,按要求完成房产分类并上报。

十、关于“市城基中心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账务挂账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城基中心已全面梳理应收应付类款项,目前应收应付类款项的核销、结算工作正有序推进。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完善制度33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

下一步,市建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大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避免出现回潮和反弹。着力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加大制度体系的执行力度。充分用足、用好此次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巡察整改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4182;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25楼,邮编:310002。

中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