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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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审管办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1-05 14:18:2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5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管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管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审管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36个问题中,30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6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重要论述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化完善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现场学、研讨学、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开展“八八战略”“深化改革”“数字经济”等专题研学会。

2.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基层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政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主题调研。

3.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举措。

4.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牵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组织推进政务环境各项改革举措,做好任务交办、问题收集、协调督促、综述汇总等工作。

5.牵头协调推进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行动,组建“一办五组”专班实行实体化运行。

6.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聚焦“一中心”建设,组建挂牌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各类服务专区,并指导区县(市)结合实际积极推出各具特色的增值服务。

7.根据省有关要求完成“亲清在线”平台“行政许可”版块的迁移关停,实现“一张网”审批。

8.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组织试点银行在企业开户、贷款环节应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技术;对279项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事项和585项公民个人办事“一证通办”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观测。

9.统一规范小额平台建设,先后编制了杭州市限额以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指引、数据目录清单(2023版)和数据规范(2023版)V2.0,各区县(市)已全面修订完成《限额以下交易管理办法》;探索国企小额平台建设,交投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已上线试运行。

10.协调各专项任务牵头部门全面接轨国际先进标准,围绕获得经营场所指标,与市建委联合推出优化施工图审查流程、允许缓交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流程等若干微改革举措;围绕公共服务接入指标,牵头设置“水电气网联合专窗”;围绕纳税服务指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满意度评价杭州位列省会城市第一。

二、关于“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还有差距,群众获得感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更好发挥窗口功能型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迎亚运 优环境 树新风”窗口在行动专项活动;组建以党团员和业务骨干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伍,累计开展平安巡防40场次80余人次,各类志愿服务5场次60余人次;在现场巡查基础上建立电子巡查轮值机制;开展外语培训,开设外语窗口,举办外语应用比武。

2.实体大厅增设“一站式”综合服务专区,为企业群众提供“兜底办”服务,建立健全涉企问题收集、跟踪、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

3.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工作,力争“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优化建议工单被采纳数位居全省前列。

4.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涉企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广相关微改革举措,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收益。

5.开发建设杭州市政务服务监测管理系统(二期),新增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件临期预警功能,强化对进驻部门办事效率的监督。

6.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已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评测,成功获得PC端、WAP端信息无障碍标识。

7.推动大厅“无障碍”改造,增设残疾人服务专窗,添置“手语姐姐”、盲文办事指南等助残服务设施。

8.在现有取号基础上,开通60周岁以上老人、现(退)役军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取叫号功能。

9.深化巩固“银龄关爱”服务,增强大厅帮办、导办力量,在窗口开展以老年人群体为重点的陪伴式服务。

10.巩固深化预约办、上门办等特色服务,以及双休日、节假日、午间值班等制度,灵活运用“移动审批车”等载体,为广大办事群众提供全天候的服务保障。

11.协调指导区县(市)审管办建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落地应用浙江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12.依托杭州市政务服务监测管理系统,对各区县(市)政务服务“就近办”实现情况进行监测,督促镇街、村社自有权力事项“应进尽进”。

13.以创建全省示范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为契机,推动实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高频事项100%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鼓励本地区特色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三、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

2.认真履行市“放管服”办和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调研起草杭州市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工作行动方案。

3.聚焦省、市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一中心”建设要求,组建挂牌一站式集成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人才服务、法律服务、国际商贸服务等增值服务。

4.全面梳理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目标任务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处室(单位),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再次发生。

5.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和“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数字化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等方面,系统谋划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三化”建设。

6.协同行业监管部门构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天秤码”动态管理模式;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与运用,推动黑名单数据及失信被执行人数据的全量归集、公示和查询;率先建成全省首个市、区(县)贯通的远程异地多点评标体系,实现省内远程异地评标;创新开展市本级房建市政类建设项目“评定分离”试点工作。

7.通过工作例会、专题会议、联席例会合力破解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高质高效推进招投标专项整治与提升行动。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

2.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

3.结合主题教育要求,举办四期闭门读书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沿着总书记的足迹看杭州”红色经典线路现场教育;举办公文收发、保密安全、意识形态、档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业务技能提升专题培训。

4.及时消除网络系统安全漏洞,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召开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就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及防范措施进行培训。

5.修订完善《杭州市审管办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

6.立整立改门户网站表述错误,修订出台《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和“三审三校”制度。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2.研究制定“五张责任清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

3.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修订完成市审管办和所属事业单位风险排查防控清单。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全市审管系统“小微权力”党风廉政形势分析;召开窗口考勤专题会议,并与有关进驻部门密切沟通,联合开展警示教育。

5.修订出台《窗口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功能型党组织作用,提升窗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

6.强化日常巡查,在原有现场巡查基础上,增加电子巡查轮值机制;强化窗口联席会议、窗口负责人会议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平台日常管理情况;建立定期与进驻部门机关纪委交流沟通机制。

六、关于“高标准履行政府采购职责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联动行业监管部门,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项目评审前通过播放政策宣贯视频、专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评审专家业务培训,明确评审职责。

2.修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进一步明确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权利义务,压实采购单位做好需求管理的责任,从源头上避免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限制性和排他性等情形。

3.修订《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审核规范(征求意见稿)》,整理完成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审核要点50项,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并加强在线询问模块的应用。

4.严格落实市审管办《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强对经常性项目、新增部门预算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

5.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6.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学社”学习平台,累计组织4批次60人次开展政府采购专业培训;制定实施《关于执行市审管办小型项目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招标采购项目均成立招标采购小组,编制招标采购需求文件并对设置的资格条件严格审查。

七、关于“内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市审管办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市审管办小型项目采购实施办法》《市审管办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小型项目采购、合同管理等工作。

2.严格执行《审批专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使用审批专用车的责任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申报流程等。

3.认真抓好《市审管办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落实落地,严格规范合同签批手续。

4.严控经费报销流程,业务部门须事先填写经费使用申请表,报经办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5.严格执行信息化专项资金、结对帮扶资金列支程序。

6.对已停用信息系统、机房网络设备、仓库机房资产等国有资产开展清查核实,形成分类处置报告报市财政局备案;举办国有资产管理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技能。

7.升级调整综合自助机可办事项,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持续推进1.0事项配置升级;根据全市自助机部署场景和网点分布情况以及数据分析结果,优化调整自助机的点位布局,提升自助机整体服务质效。

8.杭州市“1+N”远程异地多点评标系统已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录入资产云系统实行统一管理。

八、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打卡制度。

2.加强对“两中心”平台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重申考勤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未考勤或者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扣分处理,相关结果与各类评先评优以及年度考核挂钩。

3.组建档案工作网络小组,举办综合档案管理业务专题培训,督促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全面梳理、补齐本部门档案并及时归档。

4.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聚焦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政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主题赴基层深入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与区县(市)审管办签约重大项目审批协调与全程代办、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基层政务大厅星级评定等联动攻坚项目。

九、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办党组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要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2.配齐配强直属单位党务干部,处室党员负责人任支部书记;每年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新任支部书记必须通过市直机关工委的专项考核。

3.开展处室及直属单位党建和业务“双述职”,接受全体党员干部测评监督。

4.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落实“五张责任清单”,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一岗双责”,积极发挥好自身率先垂范和示范引领作用。

十、关于“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法规条例。

2.严格落实市审管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

3.严格落实干部考察和“凡提四必”要求,规范考察材料撰写。举办人事档案管理和选人用人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4.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全面梳理完善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现状进行分析、摸清底数,研究制定选配计划和培养措施,加强年轻干部选配培育和梯队建设。

2.以党建联建联动攻坚为抓手,联合区县(市)审管办探索推进平台“行政办事员”队伍建设,目前市本级平台中超过95%的编外人员已持证上岗;上城区首批162名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3.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杭州市“最美窗口”“最美办事员”选树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审管系统内组织开展推荐工作,选树20个“最美窗口”、40名“最美办事员”,巩固提升审管系统办事窗口文明服务水平。

4.完善落实平台关心关爱机制,开展趣味运动会、组织红色现场教育等,丰富窗口工作人员业余生活,进一步增强平台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二、关于“高质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充分发挥窗口功能型党组织作用,分别召开窗口功能型支部书记和窗口负责人会议,围绕党建工作联抓、重大任务联手、党员管理联抓、主题活动联建、精神文明联创、公益事业联办、社区活动联帮等内容进行交流部署。

2.建立健全各窗口之间经常性联系机制,开展“窗口走亲”志愿服务基层和社区群众活动。

3..落实结对联建制度,赴水湘社区开展“双千”结对联建活动,宣传亚运形象,传唱亚运歌曲;开展“护航亚运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

4.从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规定;针对长期病假等特殊人员,灵活采取“送学上门”、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确保所有党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5.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下一步,市审管办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以担当有为的实干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与提升等各项重点工作,助力实施“一号改革工程”、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常态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008101;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邮编:310026。

中共杭州市审管办党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