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1日至8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力社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决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提升人社整体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局党组书记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分工牵头、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全局上下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紧盯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层层抓好跟踪督促。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跟踪督办、限时完成,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在抓好整改落实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长效机制,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0人,提醒谈话16人,完善制度11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40元。
一、关于“以更高政治站位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重点工作推进研究不足”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专门召开重点指标分析及考核任务推进会,加强民生实事项目等分析研判和跟踪督导。聚焦人社重点工作推动需要,开展“红社入企服务月”,推动“红社青年大调研”活动,汇编形成调研成果,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紧扣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需求,积极承办2023杭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外国人专场决赛,创新开设街道级、企业级、社区级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站室,稳步提升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水平。
(二)针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品牌持续擦亮不够”问题的整改。完成产业园主体项目装修改造,制定新一轮人力资源产业扶持政策,持续加大人力资源产业扶持力度。
二、关于“专项资金跟踪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稳岗补贴落地落细环节存在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成立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立稳岗返还整治日调度机制,面向各街道及辖区劳务派遣企业法人解读整治要求、标准、操作方法等内容,组织开展劳务派遣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建立稳岗返还政策风险防控机制,帮助企业及时、有效地开展自查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针对“信息共享和比对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建立参保人员死亡信息、服刑信息、重复领取信息等数据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强化疑点数据核查处理,降低基金损失风险。加大养老保险重复领取人员违规领取基金追讨力度。
三、关于“依法履职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案件办理的质量流程需改进”问题的整改。组织窗口人员集体学习案件受理标准化流程,严格把关案卷书面审查、身份确认、信息填写等环节。完成未装订工伤案卷排摸清理和装订费用预算,并将工伤档案整理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逐步完成工伤案卷规范化整理。制定仲裁员、书记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规则,健全兼职仲裁员准入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办案规范管理,提高案件文书质量。
(二)针对“安全生产源头预防不够”问题的整改。联合消防、公安、属地街道等对辖区重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急消防、实习实训等开展安全检查,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联防联控制度,依托拱墅人社发布开辟“工伤预防知识”专栏,加大辖区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宣传力度,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三)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化解效果不理想”问题的整改。引入顾问律师参与调解行政复议案件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各级学法用法实务讲座,开设局内系列学法用法课堂,分期开展人社条线内部法规知识培训。依托“拱墅人社发布”公众号,开设“人社普法快车”、“人社高频事项说一说”等普法专栏,面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分层分类精准普法,源头减少行政争议案件发生。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尚有缺漏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讨会,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内容以及本系统、本条线重要会议精神。
(二)针对“网络阵地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依托“拱墅人社”公众号,开设普法快车、人社政策直通车、社保说等政策互动专栏,开设“拱墅人社资讯”视频号,进一步提升阅读体验,拓展传播形式。联动各街道建立人社便民信息微信发布矩阵,进一步扩大人社信息发布覆盖面。
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全局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印发“树清廉家风、创清廉家庭”倡议书,组织全局干部签订“文明清廉家风建设承诺书”,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拱墅区家风馆,提升廉政教育成效。
(二)加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修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责任清单,完善全局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交往正面负面清单,系统防范廉政风险。
六、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窗口作风问题时有反弹”问题的整改。加大全局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定期通报信访不满意件,对信访量较多条线开展专题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源头提升工作规范性和群众满意度。开展窗口作风效能检查行动,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窗口办事群众满意度评价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区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常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提升窗口人员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
(二)针对“工作的主动性与预见性不足”问题的整改。开展护航亚运、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专项行动,加大全区劳动用工企业面上检查和工作抽查,防范劳动纠纷风险。举办“仲裁大讲堂”系列活动,常态开展建筑企业、新业态企业等劳动用工培训,推进劳动争议调解“进社区、进楼宇、进企业”,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七、关于“落实下属单位管理责任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运河技工学校内控缺失”问题的整改。指导建立《运河技工学校内控管理制度》,健全议事规则、耗材领用、财务管理、大额采购等方面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劳务费发放、耗材使用等规范化管理。
(二)针对“企退活动规范性不足”问题的整改。制定并印发全区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点,聘请企退人员为全区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监督员,组织开展全区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业务培训,安排人员赴街道开展企退活动规范性及经费使用抽查走访,加强对街道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确保规范合规。
八、关于“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项目关键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专门召开巡察整改涉及财务领域工作会议,围绕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规范化操作进行业务培训,修订完善全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大额采购管理办法,制定全局合同管理制度,提升财务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针对“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专门召开巡察整改涉及财务领域工作会议,规范明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加大过程把关和跟踪监督。
(三)针对“项目管理合同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全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大额采购管理办法,制定全局合同管理制度》,提升项目管理和合同执行规范化水平。
九、关于“工程管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工程管理过程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定全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监管等部门有关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要求,落实工程施工项目工程监管、开竣工审核,合同签订,第三方监理等程序,加大工程项目过程管理。
(二)针对“工程管理未经审计直接付款”问题的整改。专门召开巡察整改涉及财务领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操作程序,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制定全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落实工程完工审计、局党组研究审批、项目验收、付款等管理办法。
十、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凭证资料不齐”问题的整改。专门召开巡察整改涉及财务领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操作程序。督促办公室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
(二)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专门召开巡察整改涉及财务领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操作程序,督促办公室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
(三)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已完成固定资产整理和到达报废年限资产报废工作。
十一、关于“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已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后续将持续按照要求严格落实。
(二)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执行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全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及大额资金使用规范化程序,全流程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三)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细化局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化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详实、完整”的原则进行记录和归档。
十二、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专题召开党建工作例会暨支委领办项目互学互看交流会,分层面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线上开设“党建引领、红社争先”专栏,紧扣人社职能持续推动“一单位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增强党员干部参与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融入“红色领杭·奉献亚运”大考大赛,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亚运服务保障。高效运转“共富型高质量就业红盟”,相关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刊发。
(二)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专题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对各支部工作手册集中组织查漏补缺,督促全面完善记录内容。规范支部13项经常性工作,定期发布工作指引,做好红色根脉、西湖先锋等系统操作,定期组织督导核查,做好日常预警提醒。开设“红社党务小课堂”,制作党务知识宣传海报,提升开展党务工作实际能力。
(三)针对“个别新发展的党员入党志愿书填写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专题召开党建工作例会,组织支部学习党员发展规范,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对各支部书记开展集中性的工作提醒。跟踪新发展党员流程进展,重点对新发展党员材料开展“线下+线上”核对清查,督促所在支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后续发展程序。
十三、关于“统筹谋划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干部存在超配情况”问题的整改。结合全区制度性交流干部工作,积极推荐优秀中层干部参加跨部门交流。摸排梳理全局科级干部匹配情况,积极推荐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参加选派挂职锻炼。
(二)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相关制度,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果按要求上会研究确定。
(三)针对“出国(境)管理审批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出(国)境证件领取登记,确保干部出国(境)审批期限、实际出(国)境期限、证件领用登记本填写期限“一致”。
十四、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执行我区有关餐费补贴政策及我局内控管理制度,落实好日常考勤、加班调休管理,每月做好核对与登记。对夜餐费核算有误的加班情况进行重新核算,已按规定完成多发夜餐费清退工作。
下一步,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学促改,以改提效,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责任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精湛、廉洁自律的人社干部队伍。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跟踪问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出现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5581;邮政信箱拱墅区文晖路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0;电子邮箱:549461083@qq.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