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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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15:38:3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2日至7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三是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此次巡察整改,共提醒谈话5(班子成员2人)、批评教育3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题学习近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重要讲话,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照区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及时跟进学习。

(二)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读经典、学原文活动,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掌握和深化理解。

(三)提升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质效,增加“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结合中心组巡听旁听和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任务,加强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第一议题”检查指导。

(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研究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每年班子成员理论中心组交流发言次数和质量。

(三)增强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力度,每年组织分析研判,重申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推动和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关于“统筹谋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组织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分析矛盾问题、商议对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职责

(二)规范工委会议记录,做到议题内容、决策过程和会议决议等要素齐全、记录规范。

(三)利用工作检查、轮训培训、党建考评等时机,了解思想动态,掌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加强面对面指导。

四、关于指导督促区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三服务”“清廉机关创建”等系列活动,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整体推进。

(二)发挥大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对各区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过程督导,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三)召开机关基层工会联合会议,做好基联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女职委主任等改选补选工作

五、关于“议事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在涉及表彰奖励、提拔处分等个人事项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决策。

(二)规范工委会议记录,做到议题内容、决策过程和会议决议等要素齐全、记录规范,会议记录改为班子成员和记录人共同签字确认。

、关“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

(一)按照“清廉机关”5大方面22类56个子项目的建设标准,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创建,营造风清气正的清廉环境。

(二)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结合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督查党员活动经费开支情况,每年对区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三)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法纪教育基地作用,提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会质效,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当时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反馈巡察要求,退回超标准支出餐费。

(二)专题组织学习财务管理、报销制度和相关规定,严把审核关。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拱墅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

(二)参加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线上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三)对接税务机关、劳务公司,补开个人发票,补交税费。

、关于“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重申明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要求,增强党费管理使用的规范性。

(二)专题组织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党费支出原始凭证审核把关。

(三)组织下拨返还2022年党费

、关于“工会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整收缴方式,从以往的现金收缴调整为转账形式,机关工会各小组组长收缴会费后统一打款至机关工会账户。

(二)加强人员管理培训,严格财务规范,精通财务操作流程。

十一、关于“机关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区直机关党组织的指导管理,梳理机关党组织选举、改选时间,及时做好委员增补和基层党组织改选工作。

(二)组织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性锻炼专题培训班,提升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激发党建工作活力。

(三)把好党员入口审核关,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和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十二关于“本级支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觉悟。

(二)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主动意识和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工作热情。

十三、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法规。

加强办公室和人事干部对选拔任用的程序、方法、步骤和监督等内容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下一步,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着眼长效抓整改。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和推动工委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更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5073;邮政信箱:拱墅区台州路1号区政府1号楼1121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15;电子邮箱:707450500@qq.com。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