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2日至7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拱墅区教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1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拱墅区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拱墅区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教育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教育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4方面15个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拱墅区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体系,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确保整改落地落细落实。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4人,批评教育40人,提醒谈话36人;制定完善制度16项。
一、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局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对下属单位及学校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根据《拱墅区平安校园建设常态化服务指导督查工作方案》,定期对学校食堂管理进行督查。制定《拱墅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验收操作规范》。
(二)针对“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足”的问题。召开2023年清廉学校建设暨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再次明确主体责任传导。组织各校开展暑期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活动,完善拱墅区教育系统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针对“局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局党委议事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完善修改。
二、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会议记录缺失”的问题。落实专人担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制定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时将中央、省市区网信和意识形态会议精神纳入,向各科室征求2024年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将网信和意识形态会议精神纳入2024年3月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针对“管理制度缺少”问题的整改。制定拱墅区校园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召开信息培训会议并形成培训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针对“网评员队伍响应任务不积极”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拱墅教育系统网评员考核机制,完善“局-小组负责人-骨干联络员-普通网评员”四级联动管理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网络舆情专题培训与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对校园领导干部进行系统化培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教育督导巡查工作深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对督导巡查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对照《中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督导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条进行落实。召开2023年上半年督导巡查工作专题汇报会,部署下半年督导巡查工作。
(二)针对“督导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中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委员会督导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拱教委〔2023〕41号),健全《督导巡查清单》,清晰界定重点督导巡查内容。
四、关于“对责任督学履职指导督促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对责任督学的底数不清”的问题。公布拱墅区责任督学及督学责任区名单,加强对即将退休不再担任责任督学的人员登记管理,督学年度考核中注明本年度担任督学的具体时间。
(二)针对“部分责任督学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召开责任督学组长工作会议,传达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好各责任区片会议。修订《拱墅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则》,加强督学过程管理,建立片组考核互查机制。细化督学考核,修改考核细则。
五、对照三定方案全面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对终身教育重视不够”的问题。启动调整拱墅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工作,对《拱墅区社区与成人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修订完善。
(二)针对“对校外培训机构批后监管不力”的问题。加强对审批学校的监管,及时掌握学校的具体经营状况,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机制,会同属地街道落实巡查监管。
(三)针对“机构调整不及时”的问题。明确拱墅区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形成任命文件,到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手续。
(四)针对“信访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明确《拱墅区教育信访事项交办督查考评机制》,组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群,对学校的信访工作处置及回复进行指导。加强信访回复内容的审核把关,适时组织回头看。将信访工作督查作为督导巡察组的重点工作之一。
六、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出境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修订完善《拱墅区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继续用好“拱墅区出国境管理监督系统”,将学校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与成效,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党建与清廉学校建设专项考核指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
(二)针对“出入境证件登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完善《拱墅区教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分级管理制度,摸清证件底数。建立学校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定期抽查制度,抽查结果纳入年度专项考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七、针对“公务用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有公务用车的学校集中开展规范公务用车教育,进一步规范校车使用管理要求,严格登记和审批手续。各单位统一使用“钉钉公车使用填报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抽查,学校定期向局办公室提交“公车日常使用登记表”,切实用制度规矩堵住可能出现的隐患漏洞。
八、关于食堂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关于食材验收程序不严”的问题整改。出台《拱墅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秋季校园食堂工作大检查活动。完善《拱墅区平安校园建设常态化服务指导督查工作方案》《拱墅区中小幼食堂安全片组管理制度》。
(二)针对“关于采购物品不够规范”的问题。召开2023学年校园食堂安全管理片组长期初工作会议,指导各学校对参与食材验收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交《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备案表》。召开拱墅区教育系统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拱墅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邀请相关专家作《关于中小学食堂食品采购数字化改革探索》讲座。
九、关于“财务及资产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财务凭证不规范”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培训会,修订会计结算中心岗位职责,增设稽核岗位,加强月度考核,填报《中心人员月考核情况表》。
(二)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发放工资和津补贴不够规范”的问题。组织全体结算中心会计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拱墅区《关于拱墅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拱政办发〔2009〕80号),组织全体学校财务人员开展培训,要求学校按统一模板制表发放。
(三)针对“房产管理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对教育局房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核实,确保报表与实际房号及人员一致,及时掌握人员变动信息,变更后及时更改后台信息,每季度与物业核对,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物业。
十、关于“基建采购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的问题。分别召开基建工作人员会议和全体中心工作人员会议,学习最新的《拱墅区教育系统限额以下(小额)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办法》(修订版)。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及时修订并出台教育系统内控管理制度。
(二)针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不够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整理和完善《拱墅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2023年度拱墅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日常物资、零耗用品采购管理条例》,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抽查采购实施情况,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前瞻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校级干部年龄层次欠合理”的问题。制定《拱墅区区属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和管理办法》,启动2023年拱墅区教育系统中青年培训,召开关于校(园)长座谈会,形成教育系统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二)针对“选拔干部要求不高(严)”的问题。严格遵守区委组织部《拱墅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办法》,制定《拱墅区教育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办法》。
十二、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协理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制定《拱墅区教育局校级干部改任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学校协理员“每周课时量”进行统计与检查。
(二)针对“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更规范”的问题。研究制定《拱墅区教育局局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并对本单位日常考勤制度予以完善,加强落实。制定《拱墅区教育局局管干部外出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完善拱墅区教育系统干部评价考核系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三)针对“青少年活动中心上班作息时间欠合理”的问题。召开教代会通过《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考勤制度》,落实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进行监督考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谨”的问题。加强局、校档案工作力量,配备兼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制定《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校级干部人事档案岗位责任制度》,对照“查缺单”和专审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校级干部分组培训、辅导,为干部档案数字化工作做前期准备。
(二)针对“干部选任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拱墅区教育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办法》,充分利用“拱墅区委组织部干部数智平台”,加强干部提拔前、提拔中、提拔后的预审与报备。
十四、关于“借调挂职人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拱墅区教育系统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统筹挂职范畴及要求,对选派条件、程序以及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
十五、关于“少数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填写上报《直属单位和学校(幼儿园)领导人员办公用房情况表》,根据原《杭州市下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制定《拱墅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下一步,拱墅区教育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扎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适时组织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整改责任再压实、整改机制再完善,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破立并举、务实管用,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形成严管严治长效机制,加速依法治校进程。四是严格管党治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教育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知底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5337156;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201号(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14;电子邮箱:gsjyzxk@126.com。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