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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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区委完成第四轮巡察反馈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4-02-20 11:47:2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月19日,区委巡察机构陆续对长庆、米市巷、潮鸣、大关等4个街道以及十五家园、柳营巷、沈塘桥、大塘巷、知足弄、艮园、南苑、西一等8个社区共12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巡察整改工作和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区委巡察组组长肯定了被巡察单位近五年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重点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区委巡察办传达了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抓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反馈问题将照单全收、逐一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标本兼治,努力向区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最后,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进行三方签字。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推动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见人见事见结果。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实巡察整改,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区委关于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上来,统一到本单位承担的职责使命上来。要聚焦形势任务,以强有力的责任担当抓实巡察整改,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富有实效,要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全面到位,要逐项报告整改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要突出担当作为,以严实的工作举措抓实巡察整改,要围绕强化监督问责、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推动工作抓整改,向区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此轮对12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区委巡察组共发放评议表、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共1000份,进行个别谈话297人次,查阅财务账本凭证等台账资料共9327份,召开座谈会2次,列席党组织会议5次,上门走访20次,开展明查暗访21次,受理来信来访来电53人次。发现问题149个,提出意见建议49条。

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有:“落实各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财务管理不够严谨、工程建设和招投标不规范、房屋出租管理不严格、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日常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

同时,区委巡察组对巡察中了解到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