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8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23个问题中,20个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进公积金建制扩面。结合公共服务“七优享”住有宜居工程,细化各区县(市)考核指标,上下联动抓建制。发挥委贷银行作用,将建制扩面指标纳入委贷银行年度考核。出台《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扩大缴存群体,降低缴存门槛。制定《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在临平区开展试点,推进公积金“以用促缴”,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保障制度融合发展模式。2023年完成331万公积金实缴人数目标。
2.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提高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至2000元/月。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业务流程,为租赁对象提供按月转租、按实提取、租金直付等住房公积金便捷服务。支持在杭州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全面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加大租赁提取两项政策。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租赁提取36.5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48.16%。
3.开展“商转公”政策调研,梳理研究深圳、武汉、重庆等已开展“商转公”城市政策,结合当前我市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研究制定“商转公”分步实施方案及相关储备政策。持续开展增量和存量公转商置换转回业务,积极为实施“商转公”业务创造资金、业务、系统等可行性条件。
二、关于“持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专题研判我市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使用情况,建立完善合理的风险准备金调整机制。截至2023年末,实际风险准备金率随贷款规模和融资规模的变化下调至4.44%。同时,通过贷款呆账核销畅通风险准备金使用途径,完成公积金增值收益购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可行性研究,以优化使用风险准备金,进一步减少资金沉淀。
2.推动公积金“数智”便民服务。每月梳理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制发《中心信访转办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根据预案对引起转办事项激增的热点问题进行化解。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更好满足办事单位及职工需求,提升办事体验。进一步整合网厅功能,拓展公积金在线客服应用,通过“人工客服+智能机器人”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
3.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全生命周期生态链”“浙里安居·惠你购房”应用场景、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创新公积金融资方式开展资产证券化等作为举措,打造具有“杭州辨识度”的公积金品牌。
三、关于“应对风险能力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杭公2023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募集资金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和购买首套住房;逐步建立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为主、公转商贴息贷款为补充的融资运作机制。
2.召开多部门专题研讨会,研究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多发治理工作。推进建立区级层面纠纷化解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保障。每月专题研究公积金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稽查人员专业能力。设置红黄绿灯预警功能,紧抓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
3.深化金银合作,将部分公积金业务延伸至银行网点,方便更多单位和职工就近就便办理缴存、提取等公积金业务。此外,加强线上业务宣传引导,推进“指尖办”“线上办”,持续开展“手把手教你办公积金业务”系列宣传。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发落实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重新修订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量化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2.强化工作人员廉政意识。加强窗口人员尤其是编外人员廉政提醒教育,举办廉政专题党课,赴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调整完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两张清单”,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3.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对2023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情况表填报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填报不规范信息进行整改。召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情况表填报专题培训会,提醒和指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事项变化情况。在中心在编干部范围内组织开展干部投资购买基金情况排查及干部警示提醒工作。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省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尤其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深刻反思和检讨。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相关问题的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对机关纪委委员进行教育并加强工作指导。
2.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专题学习,制发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基层党组织教育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心会议费、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等使用管理。
3.对2017年以来中心召开的会议及党员集体活动开展“回头看”,形成自查报告。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完成对移送线索的审查调查和处置处分工作,严肃追责问责。
六、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思想引领。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班子“促学示范”引领全中心形成良好学习氛围。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创建全市公积金“金心潜学”大讲堂,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做到理论武装和专业素质“两手硬”。
2.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厘清“三重一大”决策边界,提高党组决策科学性、规范性。建立实施专题会议研究机制,研究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问题。调整完善班子成员分工,分工条线更为合理清晰。
3.强化贯彻执行。提出2024年为深化“克难攻坚年”,以“攻难点、转作风、提能效”为目标,围绕机构体制、建制扩面、资金管理、系统建设、干部队伍、风险防控等重点,确定2024年13项中心重点任务和14项部门重点任务,向责任部门下发任务书,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落实落地。
七、关于“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超过规定任职期限的干部为重点,实行常态化交流轮岗机制,建立新入职干部跟岗学习制度,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
2.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对2020年8月以来干部选任和职级晋升工作进行“回头看”,梳理汇总存在问题,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干部选任和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图,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分析研判、统筹谋划、规范执行。
八、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机关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规定,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
2.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筹划,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扩大“金心为民”党建品牌辐射面,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期间,教育提醒20人次,书面检查5人,诫勉处理2人,建立完善制度22项,清退款项13160元。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巡察时刻在身边”的警醒和觉悟,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突出思想文化引领,深化“金心为民”品牌建设。二是切实履行“四责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岗位全覆盖。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加大财务、资产内控机制建设,坚持干部轮岗常态化,防范潜在风险。从基础工作抓起,推动党支部工作整体提升。强化机关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执纪监督水平。三是切实推进改革发展。加强对梳理公积金运行管理中的热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政策,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广泛宣传。深化数字化改革,继续优化完善网办流程,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不断提高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心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566343;邮箱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3楼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人事处(邮编:310002)。
中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