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起,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共安排13个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控股集团、区国投集团、区城发集团、区城建集团等8家区直单位党组织以及上塘街道善贤社区、瓜山社区等18家社区党组织开展驻点巡察。
本轮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全省政法系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四个聚焦”,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定位和主责主业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关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区直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区关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关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在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的情况;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廉洁用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廉洁自律和不正之风情况;落实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公职人员证照管理、法治拱墅建设、食品安全工作等工作情况;落实法制监督工作情况;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以及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重点检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区关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关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建设、集体“三资”管理处置、征地拆迁安置、工程项目、民生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民办事及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区委各巡察组公布了巡察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一轮巡察以来调离或退休的领导班子原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受理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详情见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