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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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09 17:47: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杭州市供销社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从实、立行立改,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45个问题中,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聚焦“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每月市社党委至少开展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2.印发《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2028年)》,积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全力加强系统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巩固拓展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业务。

3.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拓展新领域,投资建设天目山农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中心。

4.印发《深化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建设助力共同富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进方案》,结合《关于深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为农服务体系的意见》持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重点打造“九个一批”供销共富载体。

5.开展社属企业互联网营销培训,重点讲解品牌运营、流量获客、信息技术等方面内容,提升系统企业的互联网营销思维和能力。

6.承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城区农贸市场“嵌入式”公益性共富菜市100个建设任务,打造乡村振兴农产品促销点、生态食材品牌化试销点、数字化农贸即时配送点和社区嵌入式服务体验点。

二、关于“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供销社党委组织开展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自觉认领问题、深度剖析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题举行了专题研讨会。

2.开展谈心谈话,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进一步明晰政治纪律与规矩意识。

3.分项目成立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推动工作落实。

4.修订市供销社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及市供销社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和社资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会议议事范围,厘清界限。

5.分解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具体目标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完成时限和推进进度,实行进展通报、进展督查以及考核激励机制,进行项目化销号管理。

6.对全资、控股企业统一法务管理和常规财务工作。

三、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社属企业风险隐患高企”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市供销社与供销集团的权责清单及各社属企业在业务招待、资金管理、招聘录用等方面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落实风险管控,把建章立制作为工作落实和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严格制度执行。

2.印发《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成立社属企业监事会建设工作指导小组,健全“三会”制度,完善供销社治理机制,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供销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3.优化社属企业治理结构,持续推动股权流转相关工作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考核管理体系,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4.针对亏损企业要求提出降本增效减亏增盈思路,制定一企一策,从项目源头上防范重大投资经营风险。

5.通过预算管理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对系统企业授信监管力度。

6.协调系统社有企业力量组成企业发展工作专班,研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

四、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层层签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2.依托党纪学习教育,邀请讲师专题授课,在社机关及系统本级企业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编撰系统警示案例教材,组织观看警示专题片,以身边的事例来教育身边的人,增强党规党纪意识。

3.开展常态化政治家访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持续充实企业纪检干部队伍,进一步筑牢廉洁防线。

4.开展政治生态情况自查自评,强化对社属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同时动态梳理监察对象,做到监察对象全覆盖。

5.全面排查高管持有下属企业股份情况,通过股权流转等方式全面解决高管持股问题。

6.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清查近三年业务开展情况,对违反廉洁和财经纪律行为情况进行核实并严肃处理。

五、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三位一体”为农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加强对区、县(市)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压实区、县(市)主体责任。

2.会商市财政部门修订《杭州市“三位一体”农合联为农服务体系项目实施方案》,并重点就农民合作基金性质以及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处理。

3.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申报扶持项目,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筛选、材料审核。

4.修订完善《供销集团社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现金管理的工作机制。对社属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以及财务制度,做好资金使用的审核管理。

5.印发《关于开展社有企业底数排摸工作的通知》,厘清社有企业底数,及时做好企业信息动态更新。

6.召开社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培训会,严格开展房产出租工作,并试运行社属企业资产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社有资产出租运行情况。

7.印发《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和年度内审工作计划,明确内部审计职责权限、程序要求、管理要求及审计结果运用等内容。

8.通过盘点闲置账户、资金归集存放,进一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和账户维护成本。

9.制定《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各事项审批标准以及材料报送要求,强化对项目投资、资产运营等监督管理。

10.严格开展招投标工作,进行内部自查自纠,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招投标等相关制度学习、管理、执行。

六、关于“组工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杭州市供销社干部交流挂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干部交流挂职制度。

2.成立人力资源规划工作专班,调研企业人才队伍情况,制定社有企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更新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库。

3.加强对干部队伍情况整体谋划和分析研判,按要求进行交流轮岗。

4.印发《杭州市供销社年轻干部帮带制度》,加强市供销社年轻干部培养,助力年轻干部成长。

5.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调研,进行问卷调查和“向党组织说说心里话”等活动,了解机关干部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想法和意见建议。

6.印发《杭州供销集团招聘录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社属企业招聘录用工作。

7.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步骤。

8.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组织系统企业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认真分析研判,凝聚发展共识。

9.督促各社属企业完成“党建入章”,并纳入年度考核,持续完善系统企业年度党建考核办法。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期间,立案1人,批评教育21人次,责令检查3人次,诫勉处理2人次,建立完善制度31项,清退款项59.15万元。

下一步,市供销社党委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以坚毅作风、有力举措、务实担当,持续发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以整改强党建、促发展、惠民生,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强大内在动力,为有力且高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筑牢坚实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5096;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2楼,邮编:310002。


 中共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