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林业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林业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方面34个问题中,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践行‘两山’理念、助力共同富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林业水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4次,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关于科学利用山林资源推动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林下经济等山林经济项目的扶持力度。
2.持续推进低产低效等退化林修复,今年已完成低产低效等退化林修复任务11.7万亩。启动全市森林质量提升指数评价试点工作,召开全市林长制暨林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指导各区、县(市)提前谋划中央国土绿化综合项目。组织申报毛竹低改等山林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组建科技服务团队开展“四联”帮扶指导10次,已培训440余人次。
3.引导社会资本“上山入林”,全市上半年林业行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5%。推进省级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创建,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示范村项目,助力建设淳安林下中药材大健康产业园等二三产项目7个。开展林权改革,推进山林流转,推进林业标准地建设和国储林项目建设。成功举办中国(萧山)花木节,积极推广“浙山珍”等区域公用品牌。
二、关于“落实‘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实施杭州市农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方案,提升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能力。制定零星分散居住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措施,解决偏远山区分散人口用水需求。
2.指导西部区、县(市)修订完善农村饮用水应急预案,督促各地动态研判抗旱风险,储备应急供水车、水泵机组等应急物资,保障极端天气下的农村饮水安全。
3.深化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通过畅通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利用数字化平台等途径,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关于“提升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开展工业水厂建设前期论证,联合市建委组织召开萧山区、钱塘区工业水厂建设及市政用水水源置换推进会。两地已完成工业水厂建设前期论证,并明确预可研编制单位,力争早日立项。
2.积极协调市城管局印发《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道路保洁用水水源置换工作的通知》,推动市政用水量置换。
四、关于“强化湿地保护监管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实施《杭州市一般湿地划分认定办法(试行)》,明确一般湿地分级、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组织开展第一批13处市级湿地申报工作。目前,全市湿地面积保持稳定。
2.落实西溪湿地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机制,联合三部门开展西溪湿地监督评估和检查工作。对西溪湿地开展现场检查3次,加强西溪湿地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监管力度。
五、关于“发挥河湖长制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指导各区、县(市)河长办将基层河长培训列入年度计划,各地开展河长制工作各项培训12次,培训580余人次。
2.梳理完成三批次河长制工作交办单并下发给相关区、县(市),督促完成问题整改。推动取消河湖长巡河排名、考核。
3.印发市级河湖长履职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督促河湖长公示牌及时更新信息。完善县级河湖长履职评价标准和市级河长交办单制度。
4.畅通问题发现渠道,推广“全民护河”小程序,并设置社会公众爆料问题、公示“找茬”等模块,跟踪落实问题整改。
六、关于“灾害防御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病险海塘任务纳入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和重大水利项目实施计划,加快消除病险海塘。
2.印发实施《杭州市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2024—2025年)》,40座病险水库和列入省民生实事的109座病险山塘均已开工。
3.指导各地修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开展山洪实战演练,全面开展风险隐患精细化调查,督促完成排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建成山洪关联雨量站15个、声光电预警设施124套。
七、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压紧压实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分管领域教育监督。
2.局党组带头逐条逐章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交流心得体会,赴基层党支部讲党纪教育专题党课。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党纪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活动,促进党纪入脑入心。
3.落实纪检工作例会制度,发挥纪检委员前哨和小探头作用。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内控流程,组织开展局系统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印发实施《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督促建德市完成建德南站站前广场及连接线工程土石方清运并开展现场验收,派出工作组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结合生态环境督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大排查行动。
九、关于“水利工程项目监管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通报并深入剖析相关案例,赴西郊监狱等场馆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开展“党纪入心 清廉同行”党纪宣讲进工地等活动,加强水利建设领域参建各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
2.以争创水利工程西湖杯、创建安全标化工地为抓手,持续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抽取省、市水利行业专家作为咨询评审专家候选人,提升项目前期论证的科学性。升级水利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加大服务督导力度。
3.组织专家开展水利项目稽察指导服务工作,动态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问题闭环整改。印发《杭州市林业水利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市本级开展检查81次,发现问题隐患均已闭环整改。
4.落实专人负责“云上工地”模块,印发进一步规范水利施工现场关键人员管理文件,强化现场人员管理。
十、关于“水利项目运维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立市本级直管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库,查出重复人员3人,进行人员更换,完成德胜坝翻水站等配水设施运维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2.实行运维履约考核评估,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对关键岗位的到岗时间设置合同约束条款,落实专人严格开展考勤监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市本级6座直管水利工程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
3.推动市本级水利工程运维人员履约监管事项列入市纪委《关于推进市本级公权力大数据监督专项工作方案》。
十一、关于“采购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局系统政府采购联席会议评审专家库,强化采购变更和结果备案监督,今年以来已备案监督政府采购项目7个。
2.印发实施《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局属各单位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检查7家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流程等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实施《杭州市林业和农村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资金补助相关内容,明确了政策支持对象和适用范围。
2.印发实施《杭州市林业和农村水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提升项目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对各项目资金测算及分配方案的监督审核,层层审核把关资金分配方案,并由集体研究决定。
十三、关于“未经审批违规出租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与相关土地租赁方谈判,签订补充合同,缩短土地租赁期限。
2.对局系统14处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进行梳理盘点,推动不动产权证加快办理。
3.市水库中心完成青山水库土地财政一体化系统记账、资产云平台入账,完成有关人员房产资产核销和财政处置批复,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市河道与农水中心完成四格机埠房屋账面资产的坏账更正流程,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核销。
十四、关于“班子自身建设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林业工作,制定《2024年杭州市林长制工作要点》,加强林业干部培养,加大对林下经济扶持力度。
2.加强共享水利工程调研,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培训推进会。印发《杭州市水利工程开放共享工作实施意见(2024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开放共享水利工程创建评价标准(2024年修订版)》。完成20座开放共享水利工程创建评价,13座列入省试点名单。
3.局党组认真学习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会议纪要编制要求和分发范围。
十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压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开展局系统人事干部选人用人业务培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及职数提前申请等人事制度,在开展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前,主动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请示沟通。
3.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通过招录、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林业干部吸纳与培养。
十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迭代升级党建品牌为“美丽林水 红联先锋”,印发实施《“美丽林水 红联先锋”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构建品牌矩阵,7个局属单位支部均已制定党建品牌创建方案。
2.印发实施《“美丽林水勇攀登·红色领航展风采”十大行动方案》,举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古树名木保护五级党建联建、全市大中型水库党建联建等活动,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双促,提升党建品牌影响力。
3.印发实施《2024年大党建考核实施方案》,强化基层党建日常管理考核。
4.调查核实相关同志党员身份并通过认定。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开展党员发展和西湖先锋系统等平台操作培训,规范党员发展过程,今年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1名。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期间,提醒谈话10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
下一步,市林水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要求。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在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6个问题,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通过巡察整改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林水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5019;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1楼,邮编:310002。
中共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党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