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机关事务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和积极的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整改工作,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30个问题中,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推动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明确区、县(市)责任单位,督促完成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定期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工程专题培训;完善节能管理平台节能降碳管理,开发碳排放监测等功能。
2.加快推进公共机构“零碳”试点和“绿色食堂”创建,完成“零碳”公共机构创建38家,“绿色食堂”创建18家;积极开展市民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探索和研究,提升市民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制定并落实会议中心“零碳”会议场景试点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
3.推进市民中心开水器等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建立并落实公共机构空调使用情况检查制度,每年夏、冬两季用能高峰期对公共机构空调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关于“标准化工作示范引领作用未充分彰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制定完成6个有关幼教的内部标准和1个经费管理标准。
2.加大机关运行保障标准实施及评价力度,常态化落实机关事务标准实施监督检查,落实区县(市)标准化工作报告制度。
3.制定印发《杭州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与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推进全市机关反食品浪费的实施评价。
三、关于“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实施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信创项目采购,对用户体系和数据可视化分析等内容进行升级改造。
2.梳理业务系统数据目录,编制形成数据分类分级目录清单和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3.加快公物仓模块业务整合归集,公物仓模块升级项目纳入局深化信创项目建设内容。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局党组成员定期专题研究布置分管范围内管党治党的具体措施,分别领衔1个分管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
2.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定期对房产出租等业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及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岗位实际,细化廉政承诺书内容;完善廉政档案,加强对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的审核,完善干部“一人一档”。
3.编制《机关事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剖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警示现场教学等活动,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筑牢党员廉政思想防线;因地制宜将清廉文化建设纳入党建阵地统筹设置,提升清廉机关建设氛围。
五、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市级专项用房及存量住宅小区剩余车位管理的监督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修订《机关车管中心物资管理制度》,统一物资管理和进出库流程,规范物资采购和领用清单。
2.认真执行房产经营管理巡查制度,对出租房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巡查,对违法转租行为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
3.组织开展巡察问题专题剖析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针对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等重点环节,建立设计文件联审制度,严格实行联合审查会签。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局机关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的审批程序和经费标准,严格按照财政文件要求加强审核,强化监督。
2.机关幼儿园对通过培训费列支的奖励费用及时清退,并修订《幼儿园奖惩具体实施细则》,建立长效机制。
七、关于“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局管房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招租行为;严格落实房产出租管理有关规定,按流程履行报批手续,杜绝房产超时限出租;对拟出租房产面积、坐落等信息全面核实,确保面积等信息详实完整;加大欠缴租金收缴力度,巡察反馈的8处出租房产欠缴租金,已完成收缴6处,其余2处已向属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组织《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建设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监控,确保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履约;修订基建项目管理各类合同模板,加强项目负责人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规范工程变更联系单内部审核流程。
3.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流程,约谈招标代理机构并进行严肃批评,修订招标代理合同模板,增加采购评审现场组织规范性要求;严格把控经费预算安排,提前谋划业务工作,严格管理合同签订、执行与履约各环节。
八、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动态调整。
2.严格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流程,更加注重工作统筹谋划,确保党组研究事项先决策后实施。
3.常态化落实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规范水平;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相关处室业务能力。
九、关于“贯彻干部人事制度规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头看”,全面对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文件学习,组织开展组工干部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完成干部档案赋码移交统一管理;对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以及“凡提四必”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存疑的问题及时进行重新认定。
十、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个人事项填报工作专题培训,强化填报对象规范报告意识,提升个人事项填报质量;2023年度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中,查核一致率达到100%。
2.修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十一、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还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局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常态化抓好落实,局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2.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以年度为周期分层级进行谈心谈话,落实“六必谈”,实现全覆盖。
3.加强党建工作总结提炼,创建《党建“六联”强服务》品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开展1次党课教育,并列入年度党建考核重要指标。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期间,教育提醒24人,建立完善制度16项,清退款项6.15万元。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扛起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按照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确保后续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完成。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久立”的制度体系,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3311;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三楼,邮编:310026。
中共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