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区委巡察机构陆续完成了对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委编办、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数据局等8个区直单位党组织以及石桥街道天堂园和景春社区等18个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情况反馈,并对下一步的巡察整改工作和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会上,区委巡察组组长肯定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近五年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重点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抓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反馈问题将照单全收、深度剖析、制定方案、限期整改,以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发展。最后,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巡察问题整改清单进行三方签字。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思想站位,以“讲政治”的高度抓整改,主动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做到“四个亲自”,即重点工作要亲自部署、重点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点事项要亲自督办,发挥好带头整改作用。要把整改落实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举一反三找出深层次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和动力,推进单位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此轮对26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区委巡察组共发放评议表、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共1867份,进行个别谈话745人次,查阅财务账本凭证等台账资料共13737份,列席党组织会议12次,上门走访27次,开展明查暗访49次,受理来信来访来电31人次。发现问题290个,提出意见建议121条。
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有:“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重要制度机制缺失”“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纪律规矩意识弱化”“队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四风’问题有反复”“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坚决”等。
同时,区委巡察组对巡察中了解到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