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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区委完成第十轮巡察反馈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5-01-07 14:31:00

一届区委完成第十轮巡察反馈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区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4家政法单位党组织,区控股集团、区城建集团、区城发集团、区国投集团等4家国企党组织以及上塘街道皋亭、瓜山等18家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与小组成员,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法检两长,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加强成果运用提出要求。

 

区委政法委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政法工作难题存在薄弱环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够彻底,主动担当意识不够强;政府采购不够规范,工作流程缺乏依据项目缺乏全过程管理;财务制度执行不够有力,付款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廉政防控措施未正常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

 

区公安分局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公安分局党委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履行公安职责使命还有差距,在推进规范执法、依法履职方面存在漏洞盲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够到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够深化;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存在短板;在加强清廉公安建设,执行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区法院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法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传达区委部署要求存在缺项漏项;“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不够坚实,审执工作质效有待优化;财务和工程管理、合同签订、物资采购等方面规范性不足;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缺失

 

区检察院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检察院党组在系统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举措不多;工程管理较为薄弱,项目全流程监管有欠缺经费“口袋”扎得不够紧,管理使用不到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机关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问题和短板。

 

区控股集团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控股集团党委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落实国企改革、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方面思考谋划不多,集团企业市场竞争优势不强;在大额资金支出规范化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守好资金链安全方面办法不多;党管企业的意识不够强,在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任务、压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不足;历史遗留重点难点问题破解办法不多。

 

 

区城建集团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城建集团党委领导核心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所弱化,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示精神有差距,执行内部制度有折扣工程采购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资料管理混乱,对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保值增值意识不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画句号行动力不强;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

 

区城发集团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城发集团党委在拆迁安置及资金资产管理上廉洁意识、风险意识不强精细化管控不足,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较宽松;在转变固有思维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引领,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办法举措不多;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国企治理各环节还有差距。

 

区国投集团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国投集团党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力,发挥国企产业投资平台作用不够充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不够有力;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和工程项目、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存在漏洞;落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到位,在制度执行和责任压实上还有落差;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社区党组织

被巡察社区党组织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有:社区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清廉社区建设还有盲区,现金管理不够严格;为民担当尽责不够到位,个别民生实事项目未达居民期望走访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开展不够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监管不严格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从全区改革发展需要出发,以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为抓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实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凝聚干事担当合力。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根源,确保真改实改,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要举一反三找出深层次原因,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发展短板,促进标本兼治,推动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