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2月25日至27日,拱墅区委召开一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巡察业务培训会,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巡察干部参加。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区纪委一届五次全会有关精神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的通知》,根据中央、省委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精神与市委“百村巡察·强基惠民”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对本轮4个社区、8个经合社党组织的驻点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强化巡察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到社区、经合社巡察是今年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场景”中认识把握,以抓好“民之实事”为“国之大者”保驾护航;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中认识把握,有力保障社区、经合社换届;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逻辑”中认识把握,进一步打通管党治党“最后一公里”。要因社施巡,推动巡察走深走实。秉持全局观念,推进“协同式”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用好各职能部门监督资源。坚守务实原则,推进“精准化”巡察,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辩证客观地反映问题,切实保证巡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传承枫桥精神,推进“回应型”巡察,提高群众认知度、参与度,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让巡察干部主动深入进去,深化落实“巡一村办一事”机制,让群众看到真变化、得到真实惠。要规范巡察,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充分了解社区、经合社社情差异,以更精准有效的方式深入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精心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明确巡察重点方向,明确内部分工,提高巡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组办之间的协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工作的有效对接,促进组组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保障巡察有序规范开展。
动员部署会后,区委巡察办集中利用3天时间严密组织,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等职能单位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巡察骨干,围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写好巡察报告和当好联络员、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巡察工作流程梳理和巡察报告审核注意事项等内容,开展了系统的集中培训,并邀请参与过省委巡视、市委提级巡察的领导同志与全体巡察干部进行交流讨论。此外,为深入探索数智巡察,加快大数据监督成果运用,本次培训组织巡察干部到区纪委大数据专班开展现场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与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赋能提效“传帮带”,为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精准发现问题打下扎实基层。
根据区委巡察高质量、全覆盖的部署要求,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对和睦街道华丰社区、湖墅街道仁和仓社区、米市巷街道夹城巷社区、半山街道夏意社区等4个社区党组织;石桥街道石桥经合社、杨家经合社、华丰经合社,康桥街道计家经合社,东新街道长木经合社、沈家经合社、灯塔经合社,祥符街道庆隆经合社等8个经合社党组织开展驻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