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领会做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攻坚破难的魄力、真抓实改的行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8个问题中,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萧山区、钱塘区等完成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规划修编,完成全市2021年以来燃煤锅炉建设和烧碱行业违规新增产能排查整治。提请市领导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季”行动部署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完成环境质量提质进位“三张清单”重点任务。
2.起草《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联合发改、规资、林水、园文、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实施《杭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5年)》。
3.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和完善绿色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的方案》,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两年提升。
4.编制《杭州市国家数字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杭州市国家数字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五年规划方案》《杭州市生态环境感知体系强基三年规划》,督促指导建德市加快推进将军岩水质综合观测站站房建设,完善大气超级观测站建设方案,强化科技和能力支撑。建立执法数据底座,强化数据联动分析,提升非现场执法水平。
二、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仍有欠缺,破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每月召开全市水环境质量分析例会,建立治水协助机制,加快推进临江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钱塘江蓝藻水华分析研判,指导各地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排查和应急准备,确保供水安全。
2.开展臭氧和新一轮PM2.5源解析,出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政策,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操作手册,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印发实施《杭州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完成5个涉气产业集群整治和20个涉气项目改造。
3.督促指导涉及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建立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4.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印发实施《关于加强“两高一铁”和工业企业周边噪声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宁静小区”工作程序和“526”标准体系,建成88个“宁静小区”。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严格,日常教育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开展“擦亮清廉底色 守护绿水青山”廉政教育月活动,调整校准《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化解清单》,绘制重点工作流程图,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党风廉政监督员,建立工作月报制度。举办第16次“廉政工作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年轻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2.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在局内控系统中搭建中央资金管理模块,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培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生态环境部和省厅通报的问题整改,完成绿色积分政策和“两车”淘汰项目资金清算和工作任务。建立2018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公安案件清单和“一案一档”,召开公检法环工作联席会议,强化行刑衔接。
四、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高企,招标采购管理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局系统采购招标项目自查整改,修订《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内控管理制度》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成政府采购政策与风险防控培训。
2.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打击涉企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涉企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意见》,健全长效管理。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的通知》,加强内部审核和信息共享,确保执行到位。
3.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经营单位分级评价,严格落实“审管分离”制度,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管理工作廉洁自律规范》。
4.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实现检查全覆盖,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确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规定确定2025年重点单位名录,对生态智卫废水重点单位功能模块进行优化。
5.印发实施《专家库管理制度》,在局官网和公众号征集生态环境领域专家,指导市环保产业协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不足,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等,完成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牵头落实2024年美丽浙江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开展5期“生态环境大讲堂”、4场技能比武活动,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2.积极招引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与国内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开展因私出国(境)自查和培训,规范管理措施。
3.组建“红雁助企服务队”开展党建联建,深化“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品牌”培育,完成在职党组织党建品牌全覆盖。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间,提醒谈话34人,建立完善制度32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根本遵循,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在深学细照笃行上走在前、作示范,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生态环保事业持续发展,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582038,邮政信箱:杭州市钱环路160号821,邮编:310000。
中共杭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