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丽杭州”创建中问题整改不力的
情况通报
为深入推进“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专项行动,严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现将近期“美丽杭州”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处置不力、未整改到位等情况通报如下:
我区在近期“美丽杭州”创建工作中多次因问题整改不力导致考核排名靠后,6月11日“美丽杭州”第36期专报通报“滨江区城市道路(河道)两侧环境、城市综合环境秩序、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等专项失分较多,且对上期大比武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处置不力,多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涉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18个;在市级综合检查问题整改中,浦沿街道对市专班下发综合检查问题长效监管力量落实不到位,10件交办件出现反弹,综合督查版块被扣分。
在调查中发现,我区有关部门和干部在上述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区美丽办违反工作流程,未按规定抓好上级交办问题的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未落实到位;区城管局未有效落实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整改任务未具体了解有效落实,对工作督查发现问题未有效督促整改,对分管工作协调不力,导致部分问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浦沿街道对“美丽杭州”创建综合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不足,跟踪交办效果不佳,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杨家墩社区、滨文社区未有效抓好问题整改和跟踪督促。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决定对有关单位和干部予以问责:
(一)区美丽办、区城管局、浦沿街道办事处在“美丽杭州”创建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予以通报批评;浦沿街道杨家墩社区、滨文社区未有效落实问题整改责任,造成不良影响,予以通报批评。
(二)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予以诫勉处理(影响期为6个月)并通报批评。
(三)浦沿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相关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予以通报批评。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一要抓常抓长,久久为功。“美丽杭州”创建工作涉及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评判,及时总结经验、查补短板,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确保工作措施长效化、工作机制常态化,以绵绵之力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以久久之功抓好城市治理。二要改进作风,落实责任。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强化作风建设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步,更加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要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首问责任、效能考评、失职追责等责任体系,闭环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督促,深化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保障整改工作有序协调推进。三要协作配合,一贯到底。“美丽杭州”创建涉及的各单位要加大配合力度,区美丽办、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各街道、各社区要切实形成“一贯到底”的工作链条,加强问题整改巡查督促,对巡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情况现场督导整改完毕,避免督查流于形式走过场。四要监督执纪,追责问效。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工作职责,紧盯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任务落实,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追责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压实“美丽杭州”创建的工作责任,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沟通作为,全力履职尽责,严防推诿扯皮,以更大作为奋力创建城市环境、提升城市风貌,打造“美丽杭州”“美丽滨江”。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