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缨在手惩腐恶。
查办腐败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既狠打“老虎”,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又勤拍“苍蝇”,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既充分利用和发挥巡视、审计成果和作用,深挖腐败问题线索,又大力推进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既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践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腐的理念,又在加快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实现办案方式新转变……接连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持续强化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
狠打“老虎” 勤拍“苍蝇”
惩治腐败“零容忍”
“决不能只重业务工作不抓党风政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老虎”与“苍蝇”两个一起打!”在反对腐败的问题上,市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2014年,杭州市纪委坚持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主战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铁腕重拳的高压态势,掀起反腐“风暴”——
2月,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金水被杭州市纪委立案调查;5月,杭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管委会原党委书记王光荣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审查;8月,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祝永平被组织审查;9月,杭州市运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邵毅被组织审查;12月,杭州市城管委原副主任赵野松被组织审查。一个个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市管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被查,连王光荣、赵野松等已退休的“下山老虎”也纷纷被揪。同时,各区县(市)也高举反腐利剑,严肃查办了余杭区南苑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胡小正,桐庐县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方仕民,下城区武林街道办事处原主任皇甫伟成等一批发生在基层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全市共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68件,厅局级领导干部案件5件。
此外,紧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处了滨江区住建局原局长傅国庆及原副局长尹凯波受贿窝案,江干区采荷街道原人大工委主任周友根、原副书记周建明以及建设局原调研员余海珍等人窝案,西湖区浙大科技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徐缨受贿案,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杜立新,建德市建设局原局长凌雪明行受贿案等系列案件。其中,涉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领域案件310余件;涉及教育、卫生领域案件67件。
一年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纪律审查力度,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严肃查处。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明查暗访3790次,问责92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92件,处理212人;先后5次对3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7起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问题予以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严肃查处了萧山区少数基层干部收受礼卡礼券等重点案件。
通过狠打“老虎”、勤拍“苍蝇”,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看到了铁腕反腐的坚强决心,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3%的人认为杭州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成效显著或较有成效。
去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349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732件;立案1394件,同比上升41.4%;党政纪处分1383人,同比上升44.1%;525名党员干部受到刑事处罚,同比上升38.2%。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6亿元。
统计数据显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统筹协调 密切配合
查办案件“一盘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全党全社会的支持和各个部门的配合。2014年,全市各地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各级纪委进一步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推动优质、高效、协同办案。
——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支持纪检机关依纪依法有案必查,多次研究案件查办和处置工作,亲自协调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各级党委(党组)全力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大胆开展工作。
——充分运用巡视工作成果。2014年,市委巡视机构着眼于发现和找准问题,创新巡视方式方法,形成震慑力,全年累计向被巡视单位提出问题105条,提出整改意见71条,移交有关案件线索10件。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央及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复。工作中,将巡视、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作为重点,建立快速启动、立巡立查机制,一批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查处。
——与司法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健全市反腐败领导小组的组成机构和运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细化案件及随案线索通报、移送受理、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的协作配合,有效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促进办案快查快结,推动建立优质、高效、协同的办案模式。完善与公安、金融部门信息查询协作机制,提高了涉案信息查询和使用的效率。
推进改革 创新机制
执纪办案方式“新转变”
铁腕重拳的高压态势,源自全市查办案件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源自全市反腐败制度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问题线索是有效查办腐败案件的前提和基础,线索的管理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对此,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并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市“杭改十条”总体部署予以落实。
一年来,我市稳步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逐步实现办案方式“转型升级”。
市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的领导,完善了查办案件下管一级工作制度,做到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到位、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向上级纪委报告到位、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到位、查办案件审批程序到位。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标准分类处置。
“制度+科技”的线索管理模式启动推行。建立健全分头录入、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同时报告的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的制度规范;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清理各类问题线索451件;建立纪委书记参加的线索集体分析排查机制,每季度分类确定线索处置意见和方式,全年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732件;建立全市统一的线索管理系统,实现线索的上网管理、流转审批和实时督办。严格落实线索报告制度,对属于报告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上级纪委,去年市本级共上报问题线索11件(次),下级纪委共上报问题线索96件(次)。
“抓早抓小”得到进一步落实。针对信访监督、案件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提醒教育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防止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2014年,市县两级共谈话提醒教育2000余人次;市纪委监察局对涉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委局领导开展谈话函询71次,委托所在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并签字背书15人次,为60多名市管干部及时澄清了反映不实的问题。重视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对30余起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通过办案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扎紧抵制腐败的“篱笆”。
质量和安全是案件的生命。杭州市纪委更加注重强化制度设计,在严格实施中保障案件质量,在严格监督下确保安全,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为规范涉刑党纪政纪案件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制定出台《涉刑党纪政纪案件处理办法》,明确了提前介入审理的条件、程序;出台《党纪政纪处分案件备案工作暂行规定》,突出强化查办案件的后续监管;为确保案件质量,制定《案件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运用考核“指挥棒”督促各区、县(市)纪委、监察局依纪依法确保案件质量。落实集中办案和“管办分离”要求,提升办案信息化水平,对案件查办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同时,杭州纪委还突出业务指导培训,先后印发《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程序图及相关法规索引》、《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资料汇编》、《派驻出机构案审工作参考》等资料,有效帮助解决了案件审理工作中的常见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