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党委工作机关、区党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工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街道纪工委、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159.6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8.71万元,增长32.43%。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工资、奖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59.1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5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5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29万元,占77.92%;项目支出476.83万元,占22.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59.1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8.71万元,增长32.43%。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工资、奖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8.71万元,增长32.43%。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工资、奖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3.15万元,占86.7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97万元,占3.84%;卫生健康(类)支出32.44万元,占1.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70.56万元,占7.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6.4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3%,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经费、增加工资、奖金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8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奖金调标增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专项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增加专项经费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退休人员活动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25万元,支出决算为5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金缴纳比例降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45万元,支出决算为3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2.58万元,支出决算为9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6.10万元,支出决算为7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等;
公用经费2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6.5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20万元,下降23.44%,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6.50%。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学习考察人员用餐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人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累计3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学习考察人员用餐费。接待33人次,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滨江区纪委(监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7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滨江区纪委(监委)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巡察办工作经及办案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巡察办工作经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98万元,执行数为8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区23个社区巡察的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区委第四轮至第六轮巡察11家单位的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巡察工作任务较2018年大幅增加(2018年4家区级单位,2019年12家区级单位),二是区委新组建第三、第四巡察组,且巡察组人员工作经费未纳入巡察工作经费,导致下半年预算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巡察计划引领,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精准有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三是探索实施巡察后评估,提升经费使用绩效。
办案工作经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5万元,执行数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在保障办案正常运转下节约成本;二是保障执法执纪,提高办案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查办案件的不确定性,会给预算和执行的精准度带来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能;二是提高对经费支出使用管理的思想认识,节俭办事,高效办事,力争少花钱多办事。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半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巡察机构增加产生的办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纪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