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滨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党委工作机关、区党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工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街道纪工委、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杭州市滨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中国共产党杭州市滨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中国共产党杭州市滨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192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5.20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1925.20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98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703.02万元,项目支出222.18万元。
2020年度收支预算比去年上升20.54%,主要因人员增加,办案工作经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2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5.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2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5.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01.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项)222.1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信访调查、案件查办、案件监督管理、权力与效能监察及巡察办工作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52.9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4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5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8.0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7.9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上年执行数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3.0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5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费、入托儿童保育费补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业务招待方面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279.18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巡察办经费项目
项目背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杭州市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常态化、全覆盖。
立项依据:《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区委〔2018〕16号)第十九条 设立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区纪委部门预算。在巡察机构工作期间,抽调干部的编制及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仍然保留在原单位,因巡察工作需要而发生的支出在巡察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项目内容:根据《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滨巡办发〔2020〕2号),区委统筹安排巡察组,分3轮覆盖16个区级机关单位、直属单位、街道党组织领导班子,每轮巡察一般每组安排2个单位,驻点时间2个月,至2020年底实现常规巡察覆盖率超过80%。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3个社区巡察组,按照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模式,对11个社区开展延伸巡察,时间安排在3月—4月,实现我区社区巡察全覆盖。根据上级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等工作任务部署,开展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
项目实施主体: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
项目预算安排:2020年区委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预算110万元。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开支使用计划,主要用于16家区级单位巡察财务专项检查审计服务费80万元,巡察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10万元,巡察档案制作经费10万元以及印刷服务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等10万元。
绩效目标表
2020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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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年度: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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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区委巡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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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区委巡察组工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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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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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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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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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出 目标 |
成本指标 |
120万元 |
单位成本 |
巡察次数 |
5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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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单位 |
长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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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巡察计划时间完成率 |
100% |
2020年计划巡察16家区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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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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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效益与 效果目标 |
满意度 |
≥90% |
巡察小组人员满意度 |
建设清廉滨江 |
建设清廉滨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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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覆盖率 |
≥80% |
截至2020年底,计划完成41家区级单位巡察(全区共49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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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利剑作用 |
监督利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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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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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案经费项目
项目背景: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的章程和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管辖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
立项依据: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项目内容: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项目实施主体:区纪委、监委
项目预算安排:2020年区纪委办案工作专项经费预算100万元。根据区纪委工作开支使用计划,主要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所发生的差旅费、查证费、集中办案期间的交通费、房租费、伙食费、会议租用费、公杂费、安保费以及批准的其他费用。
绩效目标表
2020年滨江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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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年度: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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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滨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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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办案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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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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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专项资金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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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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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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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违纪案件 |
质量目标 |
有效惩治腐败,净化社会生态。 |
在惩治腐败的同时,使我区社会生态得到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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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目标 |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支付 |
案件办理完成的同时支付相关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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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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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效益与 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监督执纪问责 |
监督执纪问责 |
社会效益 |
有效惩治腐败,净化社会生态。 |
在惩治腐败的同时,使我区社会生态得到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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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
建设清廉滨江 |
建设清廉滨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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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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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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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703.0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1457.34万元,公用经费245.68万元,增加236.56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部门安排政府采购经费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经费0万元,工程项目采购经费0万元,服务项目采购经费0万元。
3、部门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设备共计60.38万元,办公家具共计38.74万元,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机房服务器、储存器等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共有公务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套。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