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使命 奋发有为
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2日)
邵 伟 斌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清廉余杭的起步之年。区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落实“两个维护”取得新成效。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市区党代会和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定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问责9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聚焦“五大余杭”建设,组织开展“三年活动”“五场硬仗”再监督专项行动,加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低散乱”整治、政府投资项目等全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70余个,过程问责114人,全力保障政令畅通和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协助区委做好巡视配合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协调、配合调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按期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288件,问责58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一单两书”、报告评议、动态考核制度,督促整改问题220余个。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问责力度,有19人被问责并通报曝光,其中处级干部3人。
(二)持续深化改革,转化治理效能实现新突破。坚持不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出台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意见,进一步规范留置措施与案件协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起公诉等方面的衔接,实现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的顺畅对接。建立监察数据综合平台,录入监察对象数据8.6万余条,设立综合数据查询室,开通不动产、工商、社保等信息查询专线,为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撑。全面规范使用监察措施,开具监察文书1430份,办理留置案件13起。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全省率先完成镇街监察办公室挂牌工作,任命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职监察员各20名,监察员58名,并选聘村级监察联络员367名。出台镇街监察办公室履职办法、村级监察联络员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制定各类制式文书30种,办理镇街监察办公室政务处分全省第一案。
(三)履行监督首责,党的纪律建设得到新加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826件,同比上升33.4%;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59人次,同比增长26.3%,其中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67.1%、20.4%、7.4%和5.1%。严格执行提醒式谈话、警示式约谈、关心关爱式谈话制度,全区开展谈话提醒达8890人次。建立日常监督与民主(组织)生活会说明情况关联机制,48名区管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群众反映、组织约谈函询问题作出说明,对受处分或问责的情况作出深刻检查。深化巡察监督,修订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在全省率先建立区委巡察+基层巡察的“两级巡察”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监督“一盘棋”格局。采取“一托二”方式对24家单位开展区委巡察,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专项巡察;部署开展“七站八所”基层巡察推进年活动,巡察基层站所、学校270个,扫除监督盲区。“两级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881个,移交问题线索63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四)狠抓作风建设,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继续高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深化完善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机制,紧抓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强对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处理党员干部2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起。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三不”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问责157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受理作风效能投诉277件,满意率达91.3%。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兼职、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违规迁户安置、违规外出活动和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预付卡等问题专项整治,处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27人。制定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实施办法,为担当者担当,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反映995件次,为255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立案248件,同比上升11.2%,党纪政务处分240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0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严肃查处了五常街道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姚军红腐败窝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80余万元。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2件,立案查处2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拍摄《能人的“两面人生”》《赌》等警示教育片,督促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全覆盖,开设钉钉廉政微考场,每季有2万余人参加考试。持续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承办杭州市“清风之旅·家风文化专线”启动仪式,举办全区党员干部廉洁好家风演讲比赛,全区300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好家风文艺作品创作。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浙江)廉政故事大赛,来稿数量创历史新高,进一步提升余杭作为廉政故事之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创新方式方法,基层公权力规范运行开创新局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推动镇街、部门和国有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深入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公开日活动,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微信群,切实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小额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构建村级财务“非现金”收支体系,全区262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收”“支”全程非现金结算。稳步推进村级项目建设资金第三方监管工作,实行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全区1213个项目纳入监管,涉及金额10.67亿元。推行村级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管理,有效防范利益冲突。针对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等突出问题,在5个镇街试点的基础上实施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以简化流程、压缩违规操作空间为手段,努力打造清廉工程。按照“组织全覆盖、监督无盲区”的要求,加强非公企业纪检工作,引导企业在内部形成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强化非公企业源头治腐。
(七)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展现新形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争当‘六个’排头兵、推进清廉余杭建设”活动,通过纪检监察干部读书会、主题党日、青年干部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政治定力。注重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相结合,制定实施“双向选择”挂职、“AB岗”、青年干部挂职、片组协作等实战锻炼制度,共有74名干部“上派下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严格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夯实纪检系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澄清不实举报4件,提醒式谈话3人,警示式谈话1人,调离不适宜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1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特别从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和执纪监督情况看,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现象依然存在,日常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好人主义”思想和与民争利的现象依然存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发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村级“三资”管理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要不断巩固发展;体制改革仍需深化细化,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纪委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进“清廉余杭”建设为主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三个全域”建设,攻坚“新五场硬仗”,开创余杭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新的一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六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坚持务实求实,自觉遵循客观规律推进工作;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规范精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加强思想武装、理论武装上持续发力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紧扣主题主线,给合系统实际,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持政治导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组织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坚持效果导向,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严格追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持续发力
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三个全域”建设、攻坚“新五场硬仗”等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聚焦解决“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严肃政治生活。加强对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日常监督与民主(组织)生活会关联机制,实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常态化。坚决肃清各种歪风邪气,持续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不断厚植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
严纠不正之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问题。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深刻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巩固拓展成果。深化“三不”问题整治,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不见行动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在走访服务中转作风、强担当、促落实。继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关注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坚决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信号。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违规迁户安置、违规外出活动和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预付卡等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三)探索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在健全监督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上持续发力
强化上级纪委领导。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坚持在探索实践中总结提升,不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按照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要求,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规定,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深化监察职能向基层的拓展延伸,严格执行履职办法,完善片组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充分发挥好镇街监察办公室和村级监察联络员作用。深入推进区属企业等领域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发挥监察监督作用。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意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精简机构设置,优化机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修订履职工作办法,健全运行制度,理顺协调机制,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更好发挥派驻监督的效能。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对区属企业等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管理。
(四)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在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持续发力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注重提醒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维护党员权利,支持干部担当,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着力深化政治巡察。聚焦政治监督定位,做深做细做实政治巡察,把深化政治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区委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落实区委对村社基层巡察主体责任,按照“巡镇街带村社、巡局委办带基层站所”的原则,以重点巡、交叉巡、一般巡的方式“抓两头带中间”,有序推进对村社、站所的基层巡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的整改监督链条,对责任不落实、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全面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力量,织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的监督网络,形成上下左右“一盘棋”的监督格局。加强“四项监督”之间的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同时,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围绕清廉余杭建设,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全面落实责任清单、“一单两书”、谈话提醒、签字背书、履职留痕等制度,健全党委(党组)主抓直管工作机制,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深化主体责任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听、“一岗双责”延伸听等要求。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强化季度动态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将风险防控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的同时,逐层逐级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扣紧责任链条,倒逼责任落实。
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扎实做好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探索建立“清廉指数”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运用监督、巡察、审计、信访等成果,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和研判,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整体状况。注重评估成果运用,强化专项监督,构建政治生态现状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上持续发力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清醒认识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半步不退,一刻不松。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组织在履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完善防逃机制,加强对监察对象信息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入境证件管理等制度。
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深做细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严守办案安全“生命线”。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一总结,深挖制度漏洞、廉政风险,推动发案单位认真开展原因剖析,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共享警示教育资源,凡查结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要在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而且要在同行业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同时,深入推进全区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全覆盖,深化钉钉微考场,充分发挥新媒体宣教平台作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多维度转化廉政故事大赛的成果,启动清廉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在余杭蔚然成风。
(六)不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上持续发力
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村级项目建设资金第三方监管、村级财务“非现金”管理、村级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等工作,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监督公开日、村务监督微信群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纠,决不手软。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协作机制作用,排查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领域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加大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和会商督办,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快速传递、分析研判、优先办理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展工作的督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多渠道收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加大督查督办、直查快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已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七)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在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上持续发力
加强政治建设。按照政治过硬的要求,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争当清廉余杭建设“六个”排头兵活动,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和纪委委员要带头加强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能力,做立场坚定、政治过硬的表率。
强化能力提升。按照本领高强的要求,着眼于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养专业作风、树立专业精神,加大干部培训培养力度。依托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大讲堂、“双向选择”挂职、“AB岗”、片组协作等载体,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升战略谋划本领、有效落实能力,切实增强精准监督本领、精细核查能力。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优化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进一步增强队伍朝气和活力。
严格监督管理。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区纪委带头改进作风七方面规定,从自身做起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拧紧责任链条。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实,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从严从紧查处。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真诚关心关爱干部,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按照展现更大格局、更大担当、更大贡献的要求,不断推动新时代余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