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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廉洁杭州建设这五年】派驻全覆盖,“探头”处处在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1-04 10:25:48



全面加强派驻监督,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杭州市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于2014年9月完成45家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现了对全市130余家市直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体制机制理顺后,各派驻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市委全面部署



2014年9月15日,市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4年9月完成45家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对全市130余家市直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2014年11月11日,市委召开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宣布了市纪委派驻机构设置及组长、副组长名单。

2015年7月7日,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统一派驻形式,发挥综合派驻实效



单独派驻: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

综合派驻:业务相近、相关或者是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

目前共有驻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等28个单独派驻;驻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16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1个派出机构。

实践证明,综合派驻“吃一家的饭,管几家的事”,有利于增强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同时,综合派驻立足内部挖潜、整合机构、盘活存量,坚持内涵发展,实现了精简高效。



三:工作理念: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从“大包大揽”转向“监督再监督”;从“单一手段”转向“综合施策”;从“查处极少数”转向“管住大多数”。


四:六大机制理顺派驻体制机制



“一组一策”履职清单:牵头制定《杭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工作办法(试行)》(市纪发〔2014〕6号),本着“试点先行、全面覆盖、一组一策”的思路,指导每个派驻机构分别制定履职细则;

片组协作机制:2015年3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州市纪委派驻机构片组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工作力量,解决单兵作战等问题,从“单组作战”向“攥紧拳头”转变。

工作考核机制:2015年7月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建立注重日常动态考评和年度民主测评相结合、监督“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双轨考核机制。

工作联系机制:先后制定出台《市纪委派驻机构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机关部门向派驻机构通报情况和规范日常工作联系的通知》,强化委局对派驻工作的指导。

廉情报告机制:2016年我市建立了《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廉情报告制度》。

工作周月报机制:借助信息化平台建立实施了《派驻工作周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派驻监督工作动态,强化派驻机构主动履职。


五:优化管理,强化保障支撑



单独设置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牵头落实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创建“派驻工作网上管理系统”,在纪检专网OA办公系统内开辟专门模块;

通过QQ工作群、办公系统短信平台,形成“同一平台发布、同一平台反馈、同一平台收集”的“三位一体”信息交换机制;

创建“日常管理工作平台”,不断优化改进日常管理工作。





六:统一派驻两年来实现“探头”处处在 监督全覆盖



2016年是杭州市统一派驻运行的第二个年头,两年多来,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从市直单位到区县(市),杭州市各级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摆正监督位置,厘清责任边界,围绕中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覆盖以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10506次,发现问题8751个,提出意见建议7394条,受理信访3919件,上报问题线索855条,党纪政纪处分358人,为国家和集体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934.8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