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07-08 14:32:58
1.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经济促进局原调研员李尧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李尧平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赵某某、傅某某、林某某等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合计价值3.8万元。李尧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4月24日,李尧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杭州开投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原经理傅春龙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8年9月底,傅春龙收受杭州景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蓝某赠送的超市购物卡2张,合计价值1500元。2019年2月1日,傅春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折价上交。
3.崇贤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原指挥长赵伟良、区公安分局科技科副科长周挺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7月,时任崇贤街道巡防大队治安中队中队长赵伟良邀请时任崇贤派出所副所长周挺、治安中队指导员汤怀、分队长李方刚和内勤朱强强等人,参与管理服务对象韩某某安排的宴请,随后赵伟良又与汤怀、李方刚和朱强强等人参与韩某某安排的唱歌等娱乐活动,共计花费9000余元。赵伟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5月23日,赵伟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4月28日,周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