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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12-31 17:14:19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杭州科信种业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永根违规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间,黄永根在担任杭州南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收受黄某某、江某某所送的红包、烟酒、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250元。另外,黄永根还接受黄某某提供的足浴活动等安排,相关费用由黄某某支付。20214月,黄永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区交警大队径山中队辅警程峰违规收礼金礼卡问题。20182月至20192月,程峰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姚某赠送的超市购物2张,价值2000元;20182月,程峰收受案件当事人胡某某所送红包2000元。20215月,程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鸬鸟镇秀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华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914日,陈华丽擅自中秋国庆节日慰问的名义向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现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20218月,陈华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予以追缴。

4.区人民法院余杭法庭审判员周新宇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至2020年间,周新宇在审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存在办案拖沓、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9月,周新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