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论,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指引。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各级纪委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要求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改变思维定势。要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纪律是治党管党的尺子。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必然高于一般群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纪律底线,才能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破法”。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就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为监督执纪提供了基本指南。要牢固树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理念。大量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违法必先始于违纪,看似不起眼的“小节”失守,就埋下了从违纪滑向违法的伏笔。纪委如果只想着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就偏离了党章规定的纪委职能的原教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核心就是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方法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通过常扯袖子,小错提醒,告诫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要牢固树立全面审查、管住多数的理念。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是针对不同的违纪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使监督执纪的方式从过去的相对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通过全面纪律审查来管住“大多数”,防止出现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要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正确方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既要“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更要“护森林”。针对“初病”,善于及时教育提醒或组织轻处理以挽救干部;针对“已病”,敢于“刮骨疗毒”,甚至纪律重处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进一步突出监督执纪重点。挺纪在前,必须进一步突出执纪重点,聚焦主业,精准发力。要围绕“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审查。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其中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排在前两位,涵盖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违反纪律的典型现象,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规律,也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我们要认真对照条例,严格开展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审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党的意识淡漠等问题。要围绕重点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对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该教育谈话的教育谈话,该问责处理的问责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这些实质上就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下一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首先,要盯住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三类问题,严肃查纠,防止反弹。其次,要紧盯重点对象的顶风违纪行为,运用好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等多种手段。第三,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要围绕“两个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一案双查”。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对履责不力,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要落实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履职不力,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要严肃处理、严肃追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进一步形成监督执纪合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必须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起落实好,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一起抓。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是党委要挺在前面,以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带好队伍、管好干部。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进一步深化巡视制度改革,加大巡视监督力度,充分运用巡视成果。要创新纪委监督方式。各级纪委必须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挺纪在前,关口前移。把监督纪律执行作为重点,发现违纪苗头就及时处理。强化协调,多方联动,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落实好派驻全覆盖要求,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监督执纪动态信息,有力引导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