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G20国际峰会在中国杭州举办的消息正式宣布后,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结合职能定位迅速部署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峰会各项筹备工作廉洁高效。
面对各项筹备工作参与部门多、涉及项目多、事务繁杂的实际,如何营造办事高效、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如何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峰会筹备工作顺利推进?日前,杭州市纪委监察局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对峰会筹备工作将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案一问责”、“一事一通报”。
据了解,为使督查工作有序推进,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国际峰会筹备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通知》明确,纪委监督重点为国际峰会筹备工作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进工作落实过程中的作风和效能状况,以及各责任单位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等制度规定情况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在工作机制方面,市纪委监察局将采取日常督查、分级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等方式。比如,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大督查工作机制的作用,实行“一月一督查”,每月汇总督查情况和效能、廉洁方面的问题线索,按照《杭州市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试行)》规定,及时移送纪委监察机关依照纪律规定进行处置。
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问责,按照党纪要求和《关于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办理的暂行规定》,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重点调查问题线索背后存在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等问题。
查明违纪事实后,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根据市委《关于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施问责的办法(试行)》、《关于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意见》、《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一案一问责”。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问责后仍不改进,再次发生效能、廉洁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
此外,杭州市纪委监察局还将对问责情况实行“一事一通报”,切实发挥好警示震慑作用,倒逼各单位的责任落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担当责任,敢于较真碰硬,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执行问责、曝光和‘一案双查’等制度机制,以严明的纪律为峰会筹备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严肃问责,确保制度刚性执行。”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陈春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