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市纪委召开专题培训会,在8家试点单位顺利完成履职细则起草工作的基础上,对其余37家派驻机构起草履职细则进行指导。市纪委副书记陈建华到会提出工作要求,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对起草履职细则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37家派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监察局副局长林革主持会议。
从2014年12月开始,市纪委全面部署开展派驻机构履职工作操作细则制定起草工作,并挑选了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等8家具有系统代表性的派驻机构作为试点,先行启动细则制定工作。经过市纪委部门联审、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多次征求意见、报省纪委审核及反复修改,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目前8家试点单位的履职细则已由各派驻机构发文实施。
陈建华强调,必须充分认识起草制定履职细则的重要性,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统一各单位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必然要求,要把上级精神和要求转化为各派驻机构履职的具体举措。陈建华指出,起草履职细则必须要抓住关键点,要于法有据,要突出针对性和创造性,并体现规范性,把握好共性和个性的要求,理顺关系,做到监督的精准发力。各派驻机构在起草履职细则时要克服懈怠思想,精益求精,要与各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充分沟通,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履职细则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