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房子一扇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这就是社会学中的“破窗效应”。同样,如果不良现象得不到迅速而有效的治理,就会产生示范效应,使得更多的人效仿,甚至变本加厉。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来看,“破窗效应”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去年山西省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先后有7名省部级官员“落马”,说明腐败行为如得不到有效查处,会迅速扩大感染面。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金额达1.1亿元,涉及56名省人大代表、518名市人大代表、68名代表大会工作人员。这一事件也充分证明,一次违纪违法行为如得不到及时阻止,必定会引得众人效仿,刚性的纪律要求就会成为任人随意践踏的橡皮泥。
作风建设亦是如此。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吃点拿点没啥,只要不落腰包”。然而,许多领导干部就是从一条香烟、一份节礼、一个小红包开始,胆子和胃口变得越来越大,最终走向腐败的深渊。腐败往往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棒喝,无疑会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效果,可以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个别行为变成普遍现象。
防止“破窗效应”,就要真正使纪律和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此 ,中央态度鲜明,决心坚定。习近平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查处腐败问题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初步形成。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许多问题仍然是树倒根存。巩固反腐成果,谨防“破窗效应”,党风廉政建设还在路上。
刚刚结束的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已绘就新一年廉洁杭州建设的任务书和路线图。我们必须毫不放松地持续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尤其要突出责任追究,看谁还敢不把责任挑在肩上。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看谁还敢以身试法。必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加大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力度,看谁还敢在纪律规矩面前心存侥幸。唯有此,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新的政治生态必会构建起来,纪律和制度的“窗户”就不会轻易被打破。“破窗者”必追责,这无疑是“破窗效应”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有益启示。(陈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