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的一天,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八丈井经合社原董事长、杭州通信大厦原法定代表人严成忠,来到了纪工委书记诸葛建清的办公室。
“诸葛书记,我有个事情向你汇报一下。2007年至2012年,我因为家族企业经营需要,多次向杭州通信大厦借钱周转。”严成忠一脸茫然地说。
诸葛建清书记惊讶地问道:“大概几次?总共多少钱?”
“大概10来次吧,有300多万呢!”严成忠坦然地说。
“什么?”诸葛建清书记显然被吓了一跳。
“这应该没事吧!”严成忠无所谓地说,“我只是借用,每次借用的时间都不长,也都及时还回去了,没有给通信大厦造成大的损失。再说,我当了20多年的社区书记、经合社董事长、通信大厦负责人,没功劳也有苦劳,借钱周转一下也是正常的吧!”
“你好糊涂呀!”诸葛建清一声感叹。
“不就是借用吗?我把借用期间的利息给补上不就行了吗?”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严成忠还是那么淡定。
……
原来,2013年4月,纪检部门收到一封反映上塘街道八丈井经合社经营混乱等内容的举报信,惴惴不安的严成忠在听到“风声”后主动到街道纪工委说明情况。
后经有关部门调查,2007年至2012年期间,严成忠先后7次挪用通信大厦集体资金340万元。其中最少的一次5万元,最多的一次200万元。挪用时间最短的1个月,最长的21个月。一个小小的“芝麻官”,挪用资金的“大手笔”,让办案人员大跌眼镜。查案中,还发现严成忠有受贿行为。2015年4月22日,严成忠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干了一辈子村干部的严成忠,中了什么邪了,竟如此糊涂。”一位熟悉严成忠的街道干部说,“他1989年起就担任基层干部,长达24年之久,还经营着两家状况良好的家族企业,可谓家境殷实,犯不着去挪用资金,更犯不着去收受贿赂的呀!说到底,还是跌在‘糊里糊涂’上了。”
“导致今天这个结果,一是摆老资格,总是个人说了算……二是法律意识欠缺,平时不学习……三是不依规办事,凭老经验工作,不按规则办事……”严成忠在《悔过书》中说。
“严成忠的错误行为,留给我们的警示教训还是很多的。”现任上塘街道纪工委书记范勤在一次社区(经合社)干部教育培训班上掷地有声地说,“一是要公私分明。集体账户不是个人口袋,集体资金不是个人的私房钱,是决不能想借就借,想用就用,想挪就挪的;二是要做明白人。决不能稀里糊涂,要学点法律知识,不要在‘罪’与‘非罪’之间傻傻分不清;三是有权不可任性。决不能个人独断专行,要谨慎用权,依法用权。”
严成忠,名字中有个“严”字,可惜的是在他掌权履职的“字典”中,却独独缺了个“严”字。“严”的缺失演绎了他缺角的人生。
不能糊里糊涂做事,更不能糊里糊涂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