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市纪委召开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会议同时审议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并就修订《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进行了研究,同意将这两项制度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下发。
针对去年省委第六巡视组在对杭州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多发,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项目,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等问题,市纪委根据市委部署要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准确把握上级有关精神,深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规定了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插手干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和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各类情形。
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少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问题,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对《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新要求,突出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细化了问责适用的具体情形,强化了问责结果的运用。
会议认为,两项制度的出台将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深化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相关工作制度,并研究了有关案件的立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