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经区委研究,今后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的巡察情况及意见建议将进行媒体公开。近期,区委巡察组向乔司街道、区科协、塘栖镇(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团区委、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区妇联、区水务公司、区总工会等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乔司街道
向乔司街道党工委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工委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还不够严格,议事决策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把关还不够严。对党建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还不够,二级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还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时还不够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责任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还不够强,招投标、工程变更报批及台账资料管理还不够规范。国有资产底数不清、财务制度执行还不够严,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村级“三资”管理不够到位,村级应收款数额较大。街道、村社干部教育管理还不够到位,个别干部多次因私出国(境)均未报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在方法措施上落实还不够,廉政教育和风险点防控还不够深入。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强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区科协
向区科协党组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科协党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够到位。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落实公务接待、财务报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科普专项资金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补助项目缺乏决策依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够有力,“两个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还不够严格。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及公务接待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强化内部管控,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塘栖镇(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向塘栖镇党委(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特别是对一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推动不力。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够,致使国有资产重大流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变相旅游、购买和租赁车辆。国有资产管理经营粗放、缺位,未能保值增值等问题突出。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选人用人规矩不够严,干部教育管理存在短板。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刹住“四风”。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强化党管干部,切实提高干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团区委
向团区委党组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党的组织制度落实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团)不够有力,党建带团建工作不够扎实。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体现不够充足,破除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贵族化不够有力。对下属单位管理教育特别是招标采购等监管指导缺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党员干部档案管理问题较为突出。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党组议事规则。坚持党建带团建,做到党团建设同步抓,着力增强“三性”破除“四化”。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招标采购的指导监管。强化党管干部,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五、良渚新城、良渚街道
向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党工委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工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下指导解决问题力度不够。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党支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支部活动开展不够规范。主体责任未层层压紧压实,部分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征迁安置、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领域问题较多,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还不够规范。干部选任有些环节不够规范。部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整合发挥体制机制的优势,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切实抓好党建基础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确保压力层层传导。从严从实抓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和出国境管理规定。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工程、资产、资金等管理制度。
六、区妇联
向区妇联党组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面对群团改革的新形势,班子层层传导压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群团改革工作部署不够深入,去机关化和行政化效果还不够。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经费开支还不够规范。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下属单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精神,切实解决“机关化和行政化”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机关党建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经费开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七、区水务公司
向区水务公司党委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不强,内部工程管理过于“宽松软”,存在预结算管理、招投标管理及工程变更管理管控不严等问题。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部分物资采购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干部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干部管理、培养监督工作有待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责任落实层层递减。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党委的把关定向作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意识,完善工程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的管理和权力监督,杜绝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的行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细化采购操作规程和相关内控制度,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从严从实抓干部队伍建设,逐步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
八、区总工会
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机关党建工作较为薄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帮困制度、财务及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干部档案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自聘临时工的管理不够规范。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从严从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扎紧制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