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和区委巡察“五人小组”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要求,近期区委巡察组向临平街道、市委党校余杭区分校、南苑街道、余杭报业文化有限公司、运河街道、西溪湿地管委会办公室、星桥街道、区统计局等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临平街道
向临平街道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意识还不够强,在社区工程、财务监管、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党工委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还不够规范。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支部存在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未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还存在短板。落实财务制度还不够严格,支出、报销以及社区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大力推进“三个全域”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任程序,进一步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强化廉政教育。加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市委党校余杭区分校
向市委党校余杭区分校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校委会党的领导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践行“两个姓党”的具体举措还不够多。主体班教学内容布局存在不足,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比重相对偏低。教研人员梯队不够合理。执行选拔任用程序、校务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谈心谈话等制度还不够规范。培训费支出、科研资助费支出、食堂管理、财务报销等还不够严格。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建校办学理念,坚持把“党校姓党”全面贯穿党校工作始终。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大人才引进、专业教师培养力度,加强教师队伍日常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培训费、科研资助费等项目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选拔任用、校务管理、外出讲课、干部因私出国(境)、食堂采购等管理制度。
三、南苑街道
向南苑街道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街道党工委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扎实。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街道党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偏低,个别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力度不足。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缺位,中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公款存放、招标采购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严格干部队伍管理,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八小时外”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招标采购,防范廉政风险发生。
四、余杭报业文化有限公司
向余杭报业文化有限公司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报业公司党委重业务、轻党建,商业化经营趋势比较明显;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收入不如实申报,党费缴纳明显偏低。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基层党建工作“党味”不浓,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够。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各类津补贴名目众多,绩效考核标准过高。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干部队伍管理松散,个别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突出。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盲目投资经营,公款存放不规范。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党报党刊意识,理清办报思路。增强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缴纳党费。要从改革入手,在顶层设计上搞好融合,全力推进区融媒体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薪酬考核和津补贴发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公款存放。
五、运河街道
向运河街道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工委班子集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仍需加强,部分重点工作仍需持续发力。政治规矩意识还有待加强,以制度管人的机制不够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还不够规范,队伍日常管理有待加强,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层层压实,纠治“四风”还不够彻底,“三公”经费使用不够规范,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规范现象。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力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面推进“三个全域”建设。坚持党建引领,规范基层基础工作,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落实推进清廉余杭建设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村社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资产招租等制度。
六、西溪湿地管委会办公室
向西溪湿地管委会办公室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国企改革精神不到位,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不到位,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成效有待提高,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要求不严,公务接待、会议经费、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国企职工招录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层层压紧压实,干部队伍日常管理有待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和物业招租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破难的力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优化下属国企运营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健全完善工程项目和物业招租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七、星桥街道
向星桥街道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街道党工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社区民主建设不够到位。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个别工程管理较混乱。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严,干部选任工作部分环节不规范。未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个别社区存在对巡察整改不到位情况。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全域”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深化“党建+”品牌,规范党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程建设等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社区纵深推进。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八、区统计局
向区统计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长期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不够有力,大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不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内控管理存在“宽松软”情况,在物资采购执行、财务费用支出、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工会、党员活动等方面,存在管理制度缺失以及相关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等情况。
区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全域”建设等中心工作,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发挥好参谋作用。扎实做好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内控管理意识,规范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切实纠正违规行为,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