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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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等4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09-15 17:23:12

      根据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和区委巡察“五人小组”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要求,近期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广电传媒集团、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区司法局

    向区司法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党委的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议事决策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够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还不够规范。干部队伍日常管理还不够严格,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敢于批评和监督的勇气,没有做到抓早抓小。对下属单位的监管还不够有力,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指导和监督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还不够严格,在“三公”经费支出、报销等环节还存在不规范现象。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全面深化党的组织建设为抓手,齐心合力抓党建。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大对干部的考核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司法干部队伍。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报销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审核关。

二、广电传媒集团

    向广电传媒集团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集团党委“政治家办台”的意识还不够强,存在重经营业绩、轻党的建设倾向;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个人事项申报不够严谨。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少数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岗位设置不够科学,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薪酬考核制度突破规定,事业人员违规业务提成,各类奖项及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对下属公司监管缺位,个别公司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不落实。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融媒体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政治规矩意识,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规范设置岗位,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薪酬考核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业务提成及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切实加大对下属公司的监管,形成制度刚性约束和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好整改要求和标准,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三、区商务局

    向区商务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全面有力,引导推进商贸业转型升级等工作不够有效,服务、指导企业有待进一步深入。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扎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党建基础工作不够细致规范。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招商专项经费、公务开支报销使用不够规范,招商台账和商务礼品台账登记制度不够完善。下属国有公司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党的领导,强化职能作用发挥,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商务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商务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督和风险防控。完善招商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完善招商台账和商务礼品台账登记管理制度。

四、区应急管理局

    向区应急管理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规矩意识淡化。政治理论学习成效有待提高,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待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党味”不够浓。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在执法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工会经费使用、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有规不依及程序不到位的情况。项目招投标工作存在决策程序不到位和合同订立、履约把关不严等问题。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域治理”“平安余杭”建设等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整合。扎实做好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狠抓干部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切实纠正违规行为,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