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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管局等8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10:27:19
        根据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和区委巡察“五人小组”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要求,2020年11月,区委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信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委老干部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委编办等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巡察反馈信息在2020年12月13日刊登于余杭晨报。
        一、区市场监管局
        向区市场监管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局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还不够充分,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有薄弱环节,执行财经纪律还不够严格,“三公”经费支出还存在不规范现象。基层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够到位,“三会一课”质量不够高。推进机构重构、融合力度不够大,行政执法质量还不够高。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职能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市场监管实践、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使用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下属单位和协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控廉政风险。
        二、区审计局
        向区审计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局党组议事决策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够规范。发挥党建引领推动审计力量整合与方法创新的探索不够。政府投资项目抽查复审不够有力。干部选任程序不够到位。公务接待、会议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存在不够规范现象。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精神,坚持依法审计,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齐心合力抓党建,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大党建成效,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公务接待、经济责任审计、大额政府投资项目抽查复审考核等制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区住建局
        向区住建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还不够到位;推进房产测绘、基础测绘“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大;对相关建设行业的监管还不够有力;落实企业减负政策还不够到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物业保修金、投标保证金清退不够及时;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够有力。与相关建设行业学(协)会脱钩不够彻底;对区直管公房监管处置不够到位。干部混岗混编较突出,岗位交流不够,编外用工招聘不够规范。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要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培育和优化市场主体。要切实发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强化对建设行业的有效监管。要及时清退有关涉企资金,切实为企业减负。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管,防止“权力寻租”现象。要大力推进与相关建设行业学(协)会的脱钩。要切实加强对区直管公房的监管处置。要严格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政策。
        四、区信访局
        向区信访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创建“无信访积案县市区”工作仍有待提升;履行信访工作核心职责还不够有力,充分运用“三项建议权”和发挥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还有待加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不规范。津补贴发放和维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认真履行信访工作核心职责,充分运用“三项建议权”,推动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和维稳专项资金管理。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五、区人力社保局
        向区人力社保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局党委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不够到位,争当“重要窗口”排头兵存在差距。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欠缺,班子融合不够紧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还不够彻底,重大专项资金支付前置审查机制不够到位。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和基层站所的日常监督和风险防控。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把资金审核、拨付关口。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队伍融合交流,努力营造相对稳定又充满活力的干事环境。
        六、区委老干部局
        向区委老干部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领导班子核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新时期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还不够主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方面不够严格规范。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工作还不够到位,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强有力。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教育,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规范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
        七、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向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距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仍有差距。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够严格。抓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因私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津补贴发放不够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和实施程序不规范、少数干部职工亲属在利益关联企业工作等廉政风险隐患问题。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围绕职能责任,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抓好党员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委班子战斗力。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八、区委编办
        向区委编办反馈时,区委巡察组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机构编制面临的矛盾突出,编外用工岗位设置、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编外人员招录区级联审机制、聘用合同签订等存在不够规范、不够到位的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议事决策制度不够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在内部采购、财务岗位设置以及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区委巡察组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区委编办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实效。要深化编外用工管理,完善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严格落实招录编外用工区级联审机制,规范合同签订,用好大数据赋能,推进编外用工岗位精细化管理。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