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将派出巡察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左右。
二、巡察对象
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粮站(库)。
三、巡察内容
紧盯相关党组织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杭州市委、余杭区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延伸查找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解监督:
(一)深入了解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责任情况。通过专项巡察,逐级压实责任链条,推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真监督、严管理。重点了解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二)深入了解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靠粮吃粮”等问题。通过专项巡察,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重点了解收购环节不按规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不依质论价、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违规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以次充好、以陈顶新、套取订单粮食补贴、“转圈粮”以及先收后转、虚假收购等问题;销售环节空进空出、虚报损耗、虚增数量、掺杂使假、违规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政策和出库指令、违规收取出库费用、吃拿卡要、侵吞溢余粮款、违规倒卖定向用途粮食、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粮食用于食用用途等问题;存储环节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抵押、盗卖储备粮,虚列库存、坏粮事故、虚报损失等问题;企业粮库私设“小金库”,在工程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外包服务中吃拿回扣等问题。
(三)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四、反映问题渠道
1.举报电话:18968086502,接听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电子邮箱:yhqwxcb@yuhang.gov.cn。
3.征求意见箱:巡察期间设意见箱1个,设置于区商务局(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1单元6楼)电梯口处。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