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淳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4:20
为有效推动县直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淳安县纪委在召开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集中听取重点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机关各室日常工作中发现、查处的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对所有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并深入分析、梳理、汇总。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对存在问题较多、较突出的部门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书面函告部门“一把手”。要求相关部门自收到建议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县委和县纪委,同时在年底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中报告落实结果。本次共向37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下发了《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意见建议的函》,涉及意见建议9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