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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实施村级“清廉指数”考核 用分数量化村干部廉洁度
来源:富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4:19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今年年初,富阳市创新推出村级“清廉指数”考核机制,用数字衡量村干部廉洁度,倒逼村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履职行为。实施“清廉指数”考核半年以来,村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意识显著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合,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今年上半年,该市涉农纪检信访受理总量、越级访、重复访较去年同期都有明显下降。同时,在该市276个行政村举行的“村级事务开放日”活动中,村民对村干部的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平均达98%以上。

  一是出好“题目”,创新评价办法。针对以往村级廉政考核标准不一、随意性大、走过场等问题,制定出台《富阳市村级“清廉指数”考核办法》,清廉指数考核以该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廉工程”体系为基础,共分廉洁班子建设、廉洁村务建设、廉洁工程建设、廉洁文化建设4个项目8个具体指标。“清廉指数”基本分为100分,分值设置向村级“三资”监管、工程项目监管等村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倾斜,考核指标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同时,在基本分基础上设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工作、特色创新、表彰奖励等,充分调动了村干部主动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批好“卷子”,强化过程考核。“清廉指数”考核主体为各乡镇街道,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各乡镇(街道)成立由纪(工)委牵头,组织、财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程管理等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的考核机构。“清廉指数”实行一季一测评,一年一汇总,考核过程采取集中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每季集中检查不少于1次。“清廉指数”考核结果在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市纪委对各乡镇(街道)考核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用好“成绩”,实行分级预警。“清廉指数”考核分A、B、C三个等级,90分(含)以上的为A类,80(含)分-90分的为B类,80分以下的为C类。考核B类的,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对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预警谈话,考核C类的则实行黄牌警告,被预警或警告的行政村要按照“清廉指数”所警示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清廉指数”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行政村及村两委干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C类或排名末位的取消当年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上半年,全市276个行政村“清廉指数”考核得分A类的有263个,B类的有11个,C类的有2个。根据考核结果,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共谈话提醒教育村干部105人次,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村干部廉政意识,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