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至2018年,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部工作人员杭海侠(编外人员)利用其市政工程现场管理、协调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人董某某等人协调土方消纳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董某某等人所送现金人民币50万元。2019年10月,杭海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退处理;2020年2月,杭海侠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