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7月30日-9月10日组织开展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对象为河庄街道、下沙街道、区应急管理局3个单位,以及新沙社区、铭和社区、杭铣社区、柠檬社区、星野社区、城隍庙社区、东沙湖社区、知行社区、新宏社区9个社区。每个单位驻点时间为20个工作日,每个社区驻点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本轮巡察坚持围绕“三个聚焦”,重点关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情况;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贯彻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九大方面任务情况;
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期间,全区各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公开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受理电话、接访的时间为驻点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巡察结束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访渠道自动关闭。
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