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30日至8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河庄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10月8日向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经过六周的全面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布。
一、强化担当意识,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第一要务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慎始如终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予以推进和落实,做到巡察发现问题街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研究,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条研究施策,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担当权利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从速推进整改并构建长效机制。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接连召开2次街道党工委会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体研讨措施,明确整改路径和节点,形成街道上下一以贯之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共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
(三)立足实际情况,保证整改质量。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的契机和平台,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到逐步整改,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从源头避免问题回潮。
巡察反馈问题39个,已整改到位32个,正在整改7个。整改期间党纪处分3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问责2人,提醒谈话17人,追回资金1800万元,建立健全制度12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问题作为第一目标落实
(一)在“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融入区域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谋定并推动“江城河庄 田园新城”的开发与建设,制定街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更新规划,深度做好田和城两篇文章,成立乡村振兴学院,推动投资额超1.08亿元年度重点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街道获评2021年第一批市级美丽城镇样板,草莓小镇项目写入区委全会报告,“田城汇”乡村振兴共富联盟列入市级党建联盟重点培育项目。
(2)关于“绿色发展安全底线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系统建设街道安全生产体系,研发和推广“河平码”,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全流程闭环,92家规上企业第三方隐患排查、“河平码”赋码做到100%覆盖,累计排查并有效整改安全隐患106个,成灾火灾发生率同比下降36%。三个涉及环保问题的点位完成治理,累计清运渣土2000方,完成种植土覆盖7.75亩。
(3)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组建工作专班,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审计四方形成项目审计时间倒排表,文体中心项目、新围初中迁建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价,农贸市场项目完成决算审核工作的70%。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格的问题
(4)关于“主体责任向下传导不够紧”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河庄街道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河庄街道内设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两项制度,累计签订责任书45份,同步实行任务清单“一人一单”、“一年一单”工作机制,推动37条“第一责任人”任务清单全面落实。
(5)关于“意识形态风险管控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2次,构建全链条宗教责任制落实体系,街道20个堂点、4个寺庙100%完成“五进”工作。“白屋”由蜀南村作为村民健身场馆使用和管理。
(6)关于“部分特色工作落地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全力推进“江城候雁”村社联盟项目落地开花,成立“江城候雁”联盟数据库,开展小候鸟假日学校,搭建联盟服务队,累计服务在外过渡征迁户4000人次。深化流动人口驿站“以房管人”模式,蜀南村成为区首批智能门锁安装试点单位,累计安装智能门锁335把,并承接全区智能门锁工作推进现场会。
3.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不够有效
(7)关于“干部队伍结构出现‘断层’”问题的整改
完善干部队伍结构,通过请进来、内部培养等方式补充新生力量,12名社工到岗到位,增补1名90后商调干部,46名村后备干部招考完成笔试和面试。
(8)关于“干部监督管理缺乏‘警觉’”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河庄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规定》和《河庄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文件,59名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落实“一人一档”。
(9)关于“行政执法队伍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持续加大法律法规知识浇灌式养成,实行符合证件申请条件工作人员“应统尽统”、“应领尽领”,达到并超过省市85%的持证率要求。
4.关于化解处置潜在风险不够主动的问题
(10)关于“遗留问题处置拖沓”问题的整改
完成景观长廊柱项目三方验收,聘请律师全程跟进萧山红色纪念馆5亩土地及其地上建筑产权处置,形成街道以及新围初中资产清单,基本完成资产权属办理以及债务处理。
(11)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有失位”问题的整改
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调取2016年以来依法查处并没收的构(建)筑物清单16处,正在按照法律法规加快推进。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纠治“四风”问题不严肃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出台并优化街道机关、村(社区)干部问责制度,累计开展交叉专项监督3次,党纪处分3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问责2人,提醒谈话17人。
(13)关于“公车管理存在较多漏洞”问题的整改
制定街道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街道执勤执法车辆使用和管理,累计报废执法执勤车辆3辆、退租5辆,并退还借用车辆4辆。36辆(其中3辆为敞篷电动车,1辆为两轮电瓶车)车辆均向第三方服务单位租赁。
(14)关于“加班误餐补贴发放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支出管理》(杭财行〔2016〕18号)文件精神,主管部门每月对街道工作人员加班内容、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批、统计,编制夜餐费补助清单并进行公示和发放,协同建立加班登记审批制度,规范加班管理。
(1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全面执行《杭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实施机关公务接待线上审批,对接待对象以及公务活动申请内容进行事先设置,落实分级审批以及全过程留痕监管,严格接待审批,规范公务接待。
(16)关于“公务租车台账记录要素不齐”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公务租车线上审批,并与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定点服务目录库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结算依据、结算方式,落实用车闭环管理。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7)关于“财务审批存在外包”问题的整改
出台并执行《河庄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庄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分级财务管理和资金审批,重新规范和调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权责以及授权机制,明确服务机构不签批任何财务资金。
(18)关于“现金使用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
完善街道财政支出内控制度,细化对现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明确现金使用除部分明文规定可使用和内控制度规定1000元以下外,一律不得使用现金,教师、医师等慰问均以实物形式发放。
(19)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票据管理和审核,严肃票据报销和支出行为,杜绝单位款项支付给个人,明确对超标超额违规使用的项目不予列支。
(20)关于“临时用工管理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制定用工管理制度,加强用工过程性监督,实行事前审批、事中检查、事后审核制度。严格把控临时用工单价和结算手续,街道环境保洁临时用工项目已于8月完成招标工作,实行定量管理、 统一结算。
7.村级“三资”监管不充分
(21)关于“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以文件形式规范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卡使用、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和小额资金拨付行为,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20个村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财务审计,累计查摆问题32个,整改问题13个,其余已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22)关于“集体土地承包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完成全域村级集体土地发包情况摸底,并形成土地发包清单。落实土地发包合同出纳会计双审核制度,明确土地发包街道分级审批和公示公开程序,加强土地发包行为全流程监督管理。
8.国有企业管理不到位
(23)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出台《河庄街道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暂行办法》,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由区域发展办公室落实国有企业资产运营监管,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监管。
(24)关于“公司造血功能较弱”问题的整改
扩大国有资产主营业务范围,增加经营性收入,街道下属国资公司主导实施投资额2.3亿元土地全域整治项目建设。持续加大招商力度,举办6次商业推荐会,盘活盘实现有国有资产,与白沙泉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5)关于“应收账款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街道组建工作专班加快借款催讨,追回应收欠款1800万元。
9.产业园区管理水平不高
(26)关于“运营绩效不成正比”问题的整改
2018-2020年善企科创园累计实缴税收3446.22万元,街道地方留成674万元,截至2021年11月底,善企科创园项目实缴税收698万元,同比增长52.7%。
(27)关于“项目招商缺乏前瞻性”问题的整改
建立招商项目可行性背调机制,修订完善街道现有招商政策和制度,注重项目招引的可及性和落地性。善企科创园2号楼完成退租,终止租赁关系。
(28)关于“营商环境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建立企业定期走访联系制度和亲清助企服务制度,已为110家白名单企业配备12名服务专员,组建钱塘芯谷平台企业服务专班,全流程跟踪服务企业生产运营中存在问题,累计协调解决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生产生活问题72个。
10.工程建设领域管控不严
(29)关于“项目立项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刚性执行《河庄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与《河庄街道工程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制度,在设计、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工程管理等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对新和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池塘整治工程的牵头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30)关于“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建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每两周召开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例会,对每个小额交易项目的实质性条款进行讨论确定,规范招标行为。在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标书中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1)关于“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补齐补全文伟横河河道整治工程联系单资料,对项目审计单位进行口头警告。对保洁第三方服务单位制定内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根据考核要求,2019年度扣除项目服务费5000元,2020年度扣除项目服务费8400元。
(32)关于“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调整和优化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聘请第三方专业单位实施项目管理和监督,增强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
11.党风廉政建设协同发力不够。
(33)关于“驻村联系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河庄街道机关干部联村(社区)制度》,实行联村社干部与村级组织运行捆绑考核,全面推行联村社干部重点事项“六必知”、重要活动“六必到”,深化民情夜访活动,明确走访调研“一年一课题”,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调研报告撰写。
(34)关于“监督向下发力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专题听取和研究村社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把整改情况作为村社党建工作的重要指标列入考核,累计发现和指出问题69个,整改率为100%。
(3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压实压牢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基层党员警示教育、村社干部资格条件“云联审”、党员违纪违法定期通报“三联动”,持续深化“履职清单化、管理网格化、考核精细化”“三化”机制,街道2021年累计处理党员干部3名,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名。
12.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6)关于“部分村、社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强“双基”建设,蜀南村、江东村获评杭州市最强党支部。推广运用“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钉钉圈”、“清风云”等数字平台,数字赋能基层监督做法受到市纪委肯定。
(37)关于“选人用人机制创新不够”问题的整改
2019年至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街道5名被提拔中层干部均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制定出台《河庄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编外人员编制、招聘管理、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和晋级晋档等制度,1人被降档处理。
13.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38)关于“日常提醒教育不成常态”问题的整改
多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河庄街道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河庄街道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等制度,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累计谈心谈话121人次。
(39)关于“支部党建活动缺少吸引力”问题的整改
结合支部13项常规性活动,创新“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线上+线下”、“党建+业务”、联合共建等党建活动方式,街道84个党支部累计开展党员活动1000余次,知行社区党支部“三点半课堂”获评党组织活动经典案例,同一村流动党员驿站做法受区委组织部肯定。
三、突出持续整改,把巩固整改成效作为第一指标评价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与“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的要求,以“主人翁”的意识不断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待巡察整改工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紧抓不放、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全面抓好问题整改。
(三)加强建章立制,不断深化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从体制机制上深挖问题症结,在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上持续深化,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营造风清气正、规范高效干事创业环境。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