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交警大队龙羊中队民警方平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2月,时任富阳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方平,六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某所送的超市卡、牛肉和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6900元。2021年1月,方平发生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21年5月,方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陈健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时任杭州富阳新登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陈健,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所送的超市卡,共计价值人民币3000元。陈健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陈健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鲁洪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时任区人民法院驾驶员鲁洪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过程中,以虚增公务用车维修项目方式,将自用轿车的维修、保养、更换轮胎等费用计入公务用车维修费予以报销,共计人民币3115元。2021年5月,鲁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触碰纪律红线仍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折射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纠治“四风”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案为戒,汲取教训,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慎独慎微。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动优良作风落地生根、化风成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对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