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皮莉琴等10位同志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0-11 10:14:08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监察法》《杭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聘请(按姓氏笔画排序)皮莉琴(女)、孙丙华、张利琴(女)、陈英(女)、陈深海、邵琴(女)、俞飞英(女)、骆炳浩、徐小军、赖新明等10名同志为富阳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12月。
皮莉琴(女) 区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孙丙华 浙江道勤纸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利琴(女) 富阳区医师护士协会秘书长
陈 英(女) 新登镇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陈深海 富阳多宝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济师)
邵 琴(女) 富春街道鹿山社区党委书记
俞飞英(女) 浙江珍琦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骆炳浩 杭州日报富阳记者站站长
徐小军 富阳恩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赖新明 富春街道宵井村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