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日益凸显的小区业主共有资金在使用及管理上所出现的问题,西湖区在继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社区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充分吸收社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小区业委会矛盾调处工作的经验,在文新街道竞舟社区率先试点组建社区业主共有收支指导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指导监督委员会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靠群众、坚持民主自治、坚持依法指导、坚持依法监督为核心内容,在社区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明确组织设置和任职条件。指导监督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委员6人。主任由社区纪委书记兼任,6个小区各选1名业主为委员。同时,确定其成员任职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能模范遵守业主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二是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热心本社区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有时间正常履职。四是非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包括曾经是业委会成员)和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及其亲属。已经选举产生的竞舟社区指导监督委员会成员涵盖了财务、会计、审计、法律等领域,具备一定水准的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
二、明确工作内容和权力义务。指导监督的内容主要是6个方面:一是对决议决策的指导监督。主要是对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共有收支的决议决策过程,是否符合业主规约和业主议事大会规则等规定的程序。二是对重大事项的重点监督。在街道筹建的物业办的工作指导下,加强对公共建设投入等小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进展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对财务报表的定期指导监督。主要是要求小区业委会必须建立规范的共有收支报表,每季度报送指导监督委员会备案,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示。四是对业主意见的反馈监督。主动收集和受理业主提出的与业主共有收支相关的意见建议,及时转达给业主委员会,并督促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做好反馈工作。五是对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了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六是对违法违纪的监督。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实施监督。如对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社区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根据工作需要,指导监督委员依法享有知情权、质询权、纠正权和协查权等4个方面的权利。并履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业主自治管理规定等3方面的义务。
三、明确六方面的工作制度。一是工作例会制度。每月组织一次例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分析履职过程出现的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二是工作台帐制度。所有工作,都将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三是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向社区党委进行一次工作汇报,每年向社区业委会联席会进行一次工作情况通报,适时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报。四是保障制度。社区党组织全力支持指导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其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工作经费。五是工作评议制度。指导监督委员会需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工作评议。六是正常更换制度。指导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职时,由社区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决定更换人选,并告知全体业主。
通过建立社区业主共有收支指导监督委员会工作,一是建立起由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委领导、社区纪委牵头负责、业主代表参与的社区业主共有收支工作民主自治监督指导机制,加强了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强化了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二是明确社区小区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收益归业主所有,支出应遵循“公平公开”与“约定优先”的原则,收支单独建帐,每月(或季度)报表备案,定期公示,增加了透明度,确保专款专用,从根本上减少了小区矛盾纠纷。三是能及时发现在共有收支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既保障了广大业主利益,也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了基层民主,促进了社区和谐。四是通过竞舟社区试点工作,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将为下一步在全区各城市社区内推行业主共有收支指导监督委员会工作模式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