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我市召开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座谈会,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并加以贯彻落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西湖区委书记郑荣胜参加座谈会。
在分别听取西湖区、桐庐县、市环保局、市卫生局、杭州制氧机集团、富阳新登镇等单位负责人就贯彻落实责任制规定所作交流发言后,叶明指出,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于去年11月由党中央、国务院颁布,是关系党的建设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规定》,必须充分认识到《规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中央修订颁发这个《规定》是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把它作为一项党内重要基础性法规,加以认真学习、深入贯彻。
叶明强调,今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推进“廉洁杭州”建设的重要一年。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完成当前打造“廉洁杭州”的各项任务,真正为“十二五”发展开好新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上,各级各部门要以完善责任体系为龙头,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
叶明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核心在于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这“四个亲自”。同时加大《规定》学习宣传的力度,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定》的内容,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并以此为保障,进一步促进责任制工作的规范和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推进当前工作为目标,进一步为开局起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巩固深化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一些领域和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有力遏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