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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清廉杭州建设 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3-03 11:02:45

聚焦清廉杭州建设 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5日)

陈擎苍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1月17日至18日,省纪委召开十四届四次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顾了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了2019年任务。市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清廉杭州的起步之年。市委突出绝对忠诚、以上率下、敢抓严管,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落实“两个维护”,政治监督明显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真切情感和政治自觉,坚定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43件,党纪政务处分36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六大行动”等省市委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6个、问责15人。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监督,对8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政务处分。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146件,问责146人。制定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二)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清廉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协助市委制定清廉杭州建设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勇当“五争”先锋行动。系统推进机关、乡村、学校、医院、国企等领域清廉建设,出台加强非公企业清廉建设意见并召开现场推进会,形成社会共建清廉杭州的良好态势。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报告评议、廉情分析等制度,市纪委常委会逐一听取13个区县(市)和25家市直单位“一把手”履责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意见124条。完善考核办法,协助市委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大问责力度,80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

(三)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治理效能逐步显现。协助市委出台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巩固拓展先行试点成果。全面规范留置措施实施运用,健全留置审批机制,探索实践混合留置,出台监察留置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完善纪检监察业务运行制度、工作流程和法律文书,制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相关工作操作办法等配套文件,出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相关协作配合办法,有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监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全市共对131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位列全省第一。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率先完成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制定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履职办法、片组协作工作指导意见和村(社)监察联络员管理办法,积极发挥“家门口的监委”作用。

(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纪律建设全面加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8924件,同比上升12.3%;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420人次,同比增长8.9%,其中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0.2%、18.5%、5.5%和5.8%。完善执纪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出台巡察监督和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协作办法,统筹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资源,推动形成“一盘棋”监督格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市本级开展4轮对23家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前3轮发现问题338个,移交问题线索22条。创新巡察工作机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专项巡察。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开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尾巴。出台关于建立全市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强化巡察上下联动。各区县(市)共完成对271家单位和606个村(社)党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14301个,移交问题线索1108条。

(五)驰而不息严纠“四风”,作风建设巩固深化。高标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办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3起,处理党员干部18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5人,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9起。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全市共查处“三不”典型问题686起,处理党员干部101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2人,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扎实做好自查、核查等工作。

(六)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标本兼治不断深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459件次,立案2495件,党纪政务处分2356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县处级88人、乡科级134人,移送司法机关113人。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7亿元。加强追逃防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3名,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涉农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坚决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65起,处理202人,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加强与政法机关联动对接,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案件39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加强信访情况分析,强化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出台量化考核标准,推动案件质量提升。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强化查案的治本功能,及时总结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改造提升法纪教育基地。推进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全覆盖,深化“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崇廉尚洁浓厚氛围。

(七)从严从实锻钢铸魂,自身建设整体提升。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举办专题讲座、技能比武、“金钉子”夜学等活动,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在思想碰撞、释疑解惑中提升履职能力。制定加强市纪委市监委对区县(市)纪委监委领导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省纪委“五张清单一张网”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逐级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强化自我监督。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4件,立案查处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树倒根存,隐形变异现象仍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少数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繁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仍需深化拓展,治理效能有待巩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的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宝贵经验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这40年,是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40年,也是杭州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取得巨大成绩的40年。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拨乱反正、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率先探索构建反腐保廉体系、打造廉洁杭州,再到新时代提出建设清廉杭州的目标,方向越来越明确、路径越来越清晰、效果越来越显现,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符合杭州实际的纪检监察工作路子。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自觉运用,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一)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40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守政治机关的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以实际行动确保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杭州落地生根。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40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们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相继推出民主评议行风、“公述民评”、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等一系列举措,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三)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标本兼治是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40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既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减少腐败存量;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同向发力,筑牢思想防线,扎紧制度笼子,努力遏制腐败增量。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以贯之深化标本兼治,坚持破立并举,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更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四)始终坚持务实求实,自觉遵循客观规律推进工作。务实求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40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主动适应管党治党形势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出台举措、完善制度,科学把握政策策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始终秉持务实求实的精神,尊重客观规律,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以务实管用的举措提升工作成效。

(五)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规范精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既是立身之本,也是履职之要,更是成事之基。40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们以党章和宪法为根本遵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认真地开展党的纪律监督,同时坚持纪法协同,注重用好纪法两把尺子,使执纪执法有机衔接、精准实施。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理念,特别是要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六)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40年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推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在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基层巡察、非公企业清廉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杭州素材。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坚持改革创新,扛起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和省会城市的应有担当,把新使命新要求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新实践,保持一流状态、追求一流水平、创造一流业绩,勇当全面深化改革的探路者、先行者、护航者,努力使杭州纪检监察工作始终走在前列。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开启新征程的第一年。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深刻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市所处的“五个期”阶段性特征,作出了全面深入推进“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的决策部署。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握大势、着眼全局,持之以恒、做深做实。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进清廉杭州建设为主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坚持严字当头、稳中求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努力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强化思想武装、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抓手,坚持熟读精思、学深悟透,反复地、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掌握精髓要义,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杭州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真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扣主题主线,结合系统实际,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努力当好标杆、作好表率。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坚持问题导向,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坚持从严从实,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强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亚运会筹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等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聚焦“七个有之”,保持条件反射,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涵养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和精准研判,构建现状评估、监督报告、信息互通、优化净化的工作“闭环”。

严纠不正之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深刻剖析成因,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综合施治。深化“三不”问题整治,紧紧盯住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继续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盯紧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坚决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信号。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开展违规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成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

(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清廉建设

层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强化日常督促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在清廉杭州建设中扛起主责、当好主角。各级纪委(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对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严格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部门工作职责、日常管理相结合,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相结合,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抓好本人和分管部门、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做到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风险防到位。

推动社会共建清廉杭州。坚持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形成百花齐放、亮点纷呈的工作格局。深化非公企业清廉建设,打造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亮点可晒的清廉企业品牌。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发挥清廉杭州法纪宣讲团作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持续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办好清廉文化微作品比赛等活动,使崇廉向善的清廉文化深入人心。

(四)强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持续深入推进改革。按照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要求,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制度文件,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全面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和村(社)监察联络员作用,规范履职行为,完善片组协作机制,确保务实有序运转。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意见,分类推进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进一步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健全运行制度,理顺协调机制,推进派驻机构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党建工作和经费保障一体化,更好发挥派驻监督的效能。强化对市属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下指导,推进区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作用发挥。

(五)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趟出一条精准有效开展日常监督的路子。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函询结果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围绕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目标,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继续探索有效的方法途径,深化市县两级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对区县(市)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约谈、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的整改监督链条,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强化监督力量统筹整合。进一步统筹运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力量,织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的监督网络。加强“四项监督”之间的统筹协同,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增强监督整体质效。同时,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六)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

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紧盯重点人员、重点案件特别是“百名红通人员”案件不放松,加强研判、指导、督办。加强对新增监察对象信息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入境证件管理等制度,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数据智能分析和辅助办案系统,完善留置谈话场所智能管理系统,提高科技反腐能力。

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科学审慎做好问题线索研判,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实做细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完善留置审批机制,加强留置陪护队伍建设,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确保办案安全。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好被查处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发案原因,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办好法纪教育基地,发挥警示教育主阵地作用。

(七)强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协作机制作用,对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焦点难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纠,决不手软。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和会商督办,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分析研判、快速传递、优先办理等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让群众感到身边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八)强化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排头兵

加强政治锤炼。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加强政治品格锤炼,做讲政治、有信念、懂规矩的表率,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

加强素质提升。着眼于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养专业作风、树立专业精神,依托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金钉子”夜学等载体,常态化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比武,不断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大力倡导调查研究、务实求实之风,大力营造研讨交流、互比互学氛围,大力弘扬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精神,不断改进学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全面优化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狠抓自身作风和纪律建设。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严格落实系统内“两个责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委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真诚关心关爱干部,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奋力推进新时代杭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