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会不会赚钱、有没有经济实力,当作人生价值的体现,认为有钱才是成功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幸福的人生。于是我就开始寻求赚钱方向、门路、方法,总想有赚钱的捷径,最后负债累累、毁了自己、毁了家庭。
2014年11月,陈万民手头吃紧,向某土地评估公司王某借了10万元。两周后,陈万民问王某要不要写一张借条,得到的答复是过一段时间再说好了。时隔2个多月,陈万民再次提出写借条,“借条就不用写了,这个钱我会处理好的。” 王某回答。事后陈万民告诉办案人员,当时我认为,这个10万元是不用还了,相当于是王某给的好处费,就默认收下了。
去年11月,临安区委组织部对湍口镇原副镇长陈万民借款一事进行谈话函询。陈万民谎称仅向一名村干部借钱,并已及时归还,还当场书面承诺:如有隐瞒,愿意接受组织处理。临安区纪委监委收到移送的问题线索后,对其进行调查。
陈万民得知被调查的消息后,慌忙与王某商量补写一张借款五年的借条。写好后发现,还款日期已过,又在借条上补写续借一年的内容。到了今年7月,陈万民将10万元还上,为了显得真实一些,王某出具了一张还借款10万、利息1万元的收条。
此外,陈万民还向某测绘服务公司郑某借款44万元, 就其中转到他账户上的16万元伪造了一张虚假收条。其他以现金和转到他人账户进行借款,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发现。而这些对抗组织审查的“小聪明”都是徒劳,终难逃脱法纪的严惩。调查发现,陈万民利用职务便利,在相关项目的业务承接、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非法索取或收受财物128万元。
经查,2014年至2020年,陈万民在担任临安市锦北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科科长、规划建设科科长、临安市(区)湍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8万元。
2020年9月,陈万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2月15日,陈万民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为什么荷花出淤泥而不染、为什么石灰出炉火而清白,只因为是内心的坚定。我走上这条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思想灵魂的深处对钱看的太重了,才使脚步歪了走错了,以致断送了自己。”陈万民在忏悔录上写下发财梦醒,失去自由的可悲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