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来源:市纠风办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12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价格和收费行为,促进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决定从今年4月起至11月底,联合开展全市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去年以来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等。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的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以及与医药卫生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
此次检查采取同级检查、交叉检查和下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期间,市物价、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将选择部分大型医疗机构进行直接检查,并派出联合督查组赴各地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