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近日,杭州发布了《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源头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意见》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目标,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要求,要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主题活动,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深化、重大项目效能监测、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构建、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规范等重点工作;要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继续办好“民情热线”政风行风节目,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着力抓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减轻企业负担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三项工作;要扎实推进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解决突出问题,监督检查要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要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努力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